卢海玲的博客
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
[2011年12月4日被限制自由案]海淀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渎职、失职! 海淀区行...
helen lu在 Google+ 上与您分享了一条信息。
有了 Google+,在网上分享内容就如同现实生活中一般。
了解详情
。
加入 Google+
[2011年12月4日被限制自由案]海淀
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渎职、失职!
海淀区行政复议办公室承办人魏然,当被申请
人否认自己的行为违法时,且申请人尚未提交
证据时,复议机关不认为是"必要时"吗?你
们为什么不到被申请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场所羊
坊店派出所调查核实?正是因为公民在被限制
人身自由的情况下,无能力举证,为了公平,
法律规定"举证倒置"。
海淀区行政复议办公室不但不及时调查,而是
无故拖延时间,给被申请人足够的时间毁灭"
三室"监控录像、毁灭执法记录仪的录音、录
像、毁灭《询问笔录》等重要证据。
查看或评论helen lu的信息 »
您收到此邮件是因为
helen lu
与luhailing12.cathyalan@blogger.com分享了本邮件。
取消订阅
这些电子邮件。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较新的博文
较早的博文
主页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