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Check out my photos on Facebook

facebook
Check out my photos on Facebook
Hi Google博客,
I set up a Facebook profile where I can post my pictures, videos and events and I want to add you as a friend so you can see it. First, you need to join Facebook! Once you join, you can also create your own profile.
Thanks,
Hailing
To sign up for Facebook, follow the link below:
Already have an account? Add this email address to your account.
luhailing12.cathy@blogger.com was invited to join Facebook by Hailing Lu. If you do not wish to receive this type of email from Facebook in the future, please click here to unsubscribe.
Facebook, Inc. P.O. Box 10005, Palo Alto, CA 94303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中日钓鱼岛秘密协议

日本媒体透露称,日本在自民党执政时期,曾与中国订立一项秘密协议,日本不让任何人登上钓鱼岛,但也不拘捕中方的闯入者,中方则不准保钓船出海。【相关专题:钓岛纷争再起 中日船只相撞

据香港明报1020日报道,日本《AERA》周刊引述匿名政府消息人士说,在20043月,有7名中国保钓人士躲过了日本船舰的拦截,登上钓鱼 岛,被冲绳县警方以非法入境罪扣押,时任日本首相的小泉纯一郎指事件在法治国家应依法办理,但激起中方强烈反弹。报道指出,当时一位参与该决策的政府 高官说,中日两国都坚持钓鱼岛是自己领土,事件有可能会就这样变成战争,所有人都有这种危机感,一旦继续扣人,保钓船会再前往钓鱼岛,之后解放军也可 能开进来。

日本政府其后决定,将7人强制遣返。之后,小泉派外相川口顺子访华,在会见总理温家宝时达成秘密协议。

秘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日本方面不允任何人登上钓鱼岛,会予以拦截;为避免事态恶化,日本方面不会拘留强行登岛者;中国方面要阻止国内的保钓船出航。报道称,2007年有香港保钓船想出海,但在中方暗示阻挠下告吹。

然而日本民主党上台后改革官僚制度,强调去官僚化,令内阁官员掌握国家大政策,结果这项存在于外务省官僚体系中的秘密协议并无交接,所以在9月撞船事件中,日方强硬羁押中国船长的动作,便被中国认为是违反约定,引发轩然大波。

此外,据称日本与台湾曾签订密约,约定不准日本人登岛、台湾保钓人士则不得靠近,台日渔业问题另开管道交涉,而台湾也不与大陆合作处理钓鱼岛问题。 台湾外交部亚东关系协会秘书长黄明朗否认台日间有密约存在,关于中日的密约,他则表示正在查证。中国外交部昨日并无对密约发表任何响应。
 

(刘丽鸣 编辑)

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

刘晓波所倡导的《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简体中文版)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 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 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 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 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 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 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 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 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 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 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 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 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 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 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 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1. 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2.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3. 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4.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5. 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6.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7. 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8. 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9. 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10.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11. 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12. 宗教自由: 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 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 备案制。
  13. 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14. 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15. 财税改革: 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 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 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16. 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17.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18. 联邦共和: 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 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19. 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 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 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 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 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 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手把手教你使用TOR+FoxyProxy突破GFW

以下连接是周曙光先生的网络教程,请有兴趣的朋友查阅,学习。

附:

如果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发邮件给我: zuola.com@gmail.com ,请详细描述你的操作过程和运行环境,仔细描述你遇到的问题,我会为你提供非官方解答。

如果你学会了使用TOR,你可以用TOR上 http://www.zuola.com/gbook.php 留言测试一下,这个网站一定要用TOR才能上去哦。

欢迎在twitter上 follow我 http://twitter.com/zuola  或 https://twitter.com/zuola

我的国内网站在这里,欢迎来瞄一眼 http://zuo.la/

如果你觉得TOR好用,请转发本文链接  http://zuo.la/foxyproxy 给你的朋友,在得到帮助后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不用谢我:)

积水潭医生谋杀案开庭

原本由我义务代理的积水潭医院谋杀北京师大附中16岁少年韩路平案,将于10月29日,周五,下午4点半在北京市一种院(石景山)第7法庭宣判。请大家前往旁听,了解医生是如何将这个16岁的鲜活少年一步步杀害致死的。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10月20日)





【法规标题】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发文字号】 
【批准部门】  【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10.10.20 【实施日期】2010.10.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唯一标志】139318 
【全文】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10月20日)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提高示范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水平,制定以下示范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立案公开(15分)

  1、设立立案、信访服务窗口,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信访接待答复等。(4分)

  2、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或者法院网站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8分)

  3、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3分)

  二、庭审公开(20分)

  4、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不得对旁听庭审设置障碍。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根据旁听人数尽量安排合适的审判场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8分)

  5、按照有关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庭审直播。(4分)

  6、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当庭认证。逐年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比率。(4分)

  7、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2分)

  8、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2分)

  三、执行公开(15分)

  9、在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5分)

  10、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5分)

  11、人民法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人民法院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5分)

  四、听证公开(10分)

  12、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并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2分)

  13、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听证。(2分)

  14、对侵权损害后果争议较大的、赔偿方式或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的、赔偿数额巨大、社会各界关注的,以及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司法赔偿案件,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15、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16、对职务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的被告人,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主犯进行减刑、假释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五、文书公开(10分)

  17、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5分)

  18、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5分)

  六、审务公开(10分)

  19、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或者专项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5分)

  20、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公众开放日活动。(5分)

  七、工作机制(20分)

  21、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司法公开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5分)

  22、建立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按照示范法院考评标准,对示范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考评。上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下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检查结果。(5分)

  23、建立物质保障机制。对立案大厅、法院门户网站、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审判法庭安全检查设备、庭审直播设备等方面提供较大的资金、设施、技术等物质保障。(5分)

  2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对于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查处。在法院网站或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各高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本辖区人民法院落实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反馈。(5分)



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

转载: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玩忽职守酿成惨案孕妇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玩忽职守酿成惨案孕妇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4




收藏它
小山山  在2010-7-1 17:58:45 发布说:
[ 角色: 注册用户 / 等级:☆ / 发主题数:0 / 积分:-24 / 经验值:16 ] [ 加为好友 | 发送信息 ]

        由于 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妇产科医生工作马虎,及其不负责任 ,致使我女儿梁婷婷直接惨死在唐都医院剖宫产手术台上,唐都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妇产科、死者的主刀 医生杨华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专家门诊)却给死者的丈夫发短信“哈哈哈......”

        他背后是谁在为他撑腰?!他从何处来的胆?!又是谁在支持他草芥人命?!  难道老百姓的命在法律面前还不如猫、狗?!

        下面看其医院是怎么过错致我女儿死亡的:

        根据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孕妇患者梁婷婷的病历记载,通过我们拿唐都医 院孕妇患者梁婷婷的病历咨询其他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医科大毕业)和让北京教授医疗专业分析唐都医院孕妇患者梁婷婷的病历资料,明确认定了是由于唐都医院 有以下证据确凿的重大过错 :

            一、未纠正给患者血小板5万以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手术前未将减少的血小板提高到5万以上就对患者进行手术,导致患者在手术台上术中术后出血高达4000ml(8斤)直接惨死在手术台上。

证据:病历中明确记载患者从入院到手术期,血小板水平一直只有3万左右,且病历中明确诊断为:“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而且就剖宫产手术前当天病历中输注后的血小板化验单显示只有3万以下(血小板是在血液中阻止血液外流的作用)。

二、未准备好备用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病历中,明确诊断患者为子痫前期(重度),妊娠合并 血小板减少症。就病情而言,手术前就得给患者准备好备用血,而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也明确记载:“术中,术后出血,失血性休克危及生命,产后大出血,如必要 时切除子宫”。医院在这样明确预见要大出血的情况下,而孕妇又是择期剖宫产手术,然而,唐都医院工作马虎漠视患者孕妇的生命,手术前确未准备用血即进行好 配血,导致孕妇剖宫产手术台上失血4000ml(8斤)无血可输,直接惨死在手术台上。

证据:1、女儿死亡后的12天我们去医院要病历时,病案室说没送过来,我们就找主刀医生杨华 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要病历时的谈话录音也能证实是择期手术,和手术前准备工作没做到,其中录音里就有,主刀医生杨华光说:“因为12月16日、 17日做胎心检测发现没羊水,孩子随时可能死在肚子里。我一直反省那些工作没做到,那些抢救不及时,那一步处理好了就可避免这一关(死)呢。你们今天过来 了,还欠医院伍陆千元(剖宫产手术费),我和科里说了都给你免了”。

证据2:病历中手术室记载:“输代血浆4000ml(8斤)。

证据3:病历中记载:(12月18日凌晨于剖宫产手术台上)“1点12分胎儿取出后,2点 25分按摩子宫忽然涌出3000ml(6斤)血液,另计剖宫产出血300ml(0.6斤)”。(在这种大量血液外流的情况下,无血可输)“2点25分做切 除子宫止血,切除子宫出血700ml(1.4斤)共计出血4000ml(8斤)”。

病历中剖宫产手术室记载:2点30分开始输血3U(红细胞),血浆400ml。而病历中血库 发血记录表明确记载第一次发血时间为18日2点49分,发血数量为:(2.0U+1.0U)3U红细胞,血浆400ml,这样输血时间就比发血时间提前 19分,还不算路途中时间。在剖宫产手术台上的孕妇失血高达4000ml(8斤),在无血可输的情况下,18日凌晨2点45分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女儿就这 样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病历中血库发血记录表明确记载第二次发血时间18日凌晨3点11分发血数量:红细胞2包2U 单位,1包1U单位,共5U单位。而手术室记录表上记载第二次输血时间3点就开始输红细胞5U单位,手术室输血时间比血库发血时间早11分钟,还不算路途 中耽误的时间。           

三、未履行及时检查观察职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仅给孕妇三级护理。

就病历中记载诊断的子痫前期(重度),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且手术前当天病历中输注后的血 小板化验单显示只有3万以下,剖宫产手术就会发生出血不止。然而,唐都医院工作马虎漠视患者生命,未尽密切观察检查职责。手术台上出血3000ml(6 斤)后按摩子宫才发现。还不算剖宫产手术出血300ml(0.6斤)。

证据:病历中记载:“1点12分胎儿取出来,2点25分按压子宫从阴道涌出大量暗红色不凝血液3000ml(6斤),剖宫产另计300ml”(0.6斤)。一个多小时后才检查按压小腹发现血液哗哗大量涌出。  

四、疲劳操作

12月17日早上通知孕妇断水断饭,下午一上班就做剖宫产手术,孕妇却一直等到18日凌晨1 点才开始剖宫产手术,这中间是因为妇产科加了三台手术,等到给我们做剖宫产手术已是第四台手术。在这种疲劳操作的情况下,手术中检查不严,术后观察不细, 导致出血3000ml(6斤)后才发现(剖宫产手术另计300ml)。

证据:1、病历中记载:12月17日断水、断饭、备皮,定于下午3时手术。

证据:2、女儿死亡后的第12天,我和女婿找主刀医生杨华光的谈话录音里就有:杨华光说,“中间做了一台急的,完后又做了二台手术,这一点很后悔,很后悔,那怕这两台手术不做呢。”

 综上所述,唐都医院未将减少的血小板提高到5万以上,剖宫产手术前没有备用血,未履行密切观察检查职责,疲劳操作。在这种对病人极端地不负责任的情况下,最终酿成惨案。一个23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惨死手术台上。

 女儿死后运尸体时医院让我们抱走婴儿,当时婴儿在病房保温箱里。4小时后婴儿也冻死在了寒冷的路途中。

 在此,我们恳切希望广大网友给予支持转载;殷切希望伸张正义的媒体人士采访报道;也希望有专业医疗官司经验的正直律师介入。

  在此感谢各界人士及广大网友的支持。是我女儿哭泣的冤魂能在九泉之下安息。

      死者的父亲梁小竹 手机13753906304 QQ827793112

      死者的母亲郝银花                  

      死者的丈夫李  晋                

                           二O一O年元月二十日

转载:北京天坛医院用患者作人体试验,证据确凿,罪恶昭彰

前几天,当全世界的媒体都在关注并谴责美国曾于危地马拉用人体做梅毒治疗试验这一不道德的事 件时,中国的北京天坛医院、普仁医院在2002年至2006年用患者宝贵的生命做代价,进行放射试验的罪恶行径,从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中露出端倪。刘匡宁与 北京天坛、普仁两家医院医疗事故纠纷的相关证据非常清楚的显示,北京天坛、普仁两家医院严重违反国际公约惨无人道的用病人做活体实验。

经查证,北京天坛和普仁两家医院于2006年 底方才获得国家的放射治疗许可。那么,在此之前,两家医院在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是根本不具备条件开展此类诊疗活动的,在那个时段所有患者均被当成实 验品和牺牲品供两家医院获取非法收益以及让医院积累经验、让医生练习技术。请看邱晓光、罗世琪联合发表的两篇论文部分内容摘要:

第一篇《拟诊颅内生殖细胞瘤试验性放疗剂量的探讨》

"目的 探讨颅内基底神经节区生殖细胞瘤的早期诊断及综合治疗.方法 对25例颅内基底神经节区生殖细胞瘤患者的年龄、性别、发病早期的临床症状、体征、血液中肿瘤标记物的榆查及影像学检查的结果等特点进行分析判断,得出早期诊断的依据并行早期综合治疗.结果 3例开颅手术,1例活检,病理证实为生殖细胞瘤,21例通过临床特点分析,在生殖细胞瘤早期即明确诊断,末行手术,直接进行化、放疗.患者随访最长7,最短10个月,平均45个月.1例外院手术大部分切除肿瘤,病理诊断生殖细胞瘤,来我院行化、放疗,6年后肿瘤复发,再次化疗,肿瘤消失,已随访1年未见复发,其余24例随访均未见肿瘤复发.患者经过治疗后,肿瘤虽已消失,但症状、体征并不能完全缓解.结论 通过细致的临床观察,综合分析判断临床特点,基底神经节区生贿细胞瘤是可以做到早期诊断,并通过化、放疗等非手术治疗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第二篇《基底神经节区生殖细胞瘤的早期诊断及综合治疗》

"目的 探讨拟诊颅内生殖细胞瘤试验性放疗的最低剂量.方法 选取20035月至200412月间在我科行试验性放疗的49例患者,原发灶单发者30,多发者19(2个病灶者14,3个病灶者4,1例已脑室播散有4个病灶),74个病灶.病灶体积采用患者试验性放疗前、后CT/MRI片的测量数据,试验性放疗剂量为1038 Gy/519 f,中位剂量为12 Gy/6 f.以试验性放疗后病灶体积缩小50%为准,缩小≥50%,认为其对放疗敏感.结果 病灶体积缩小(R)50%8(10.8%),病灶体积缩小≥50%66(89.2%).结论 DT 12 Gy/6f可作为拟诊颅内生殖细胞瘤的试验性放疗剂量."

这 两篇论文的内容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在拿病人搞研究、做试验。他们这种拿病人做实验研究的活动显然没有获得国家批准,因为当时他们不具备合法的放疗资质。这 样做也没有将实情告知过病人并征得他们的同意,他们把病人当作小白鼠一般的试验品,是严重蔑视、作践生命的行为,若用《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来 比照,他们的行为严重的侵犯人权,是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这些丑恶行径大白于天下,将会给我们国家卫生事业的对外形象严重抹黑。我们现在拿刘 匡宁在天坛医院误被诊误治这个医疗事故仔细想一想,为什么北京天坛、普仁两家医院会在这个诊治过程中犯下不可思议的低级错误?明明可以用他们熟知的诊疗规 程对患者作出正确诊断,明明可以用他们最擅长的手术技术对患者进行正确救治,可他们偏偏对患者进行的是他们尚不具备资质、设备应用条件、无合法资格放疗医 生的放射治疗?若不是主观蓄意拿病人做活体实验,又是什么?这种不惜牺牲患者宝贵生命搞研究、做实验的行为,是主观恶意程度极高的谋财害命、谋名利害命的 犯罪!!!邱晓光、罗世琪两人所从事的这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属于人神共愤的犯罪行为,必须引起国家卫生部的高度重视,立即做紧急的应急处置。司法机关绝不能视而不见,应作为大案、要案,依法追究和严惩。

转载: 北京天坛医院专家治死南京MM 还收取万元出场费

真缺德:26岁MM死于手术台,主刀专家被爆收取万元出场费

    我的女儿叫王茜,今年26周岁。2000年考入南京医科大学。金榜题名,一度是我们家庭的骄傲。也是邻里乡亲教育子女的榜样。2005年,我们农村人用血 汗钱,终于将女儿培养到大学毕业,并就职于南京江浦医院担任外科医生,2008年年底,女儿步入婚姻殿堂,开始了自己小家庭的幸福生活,并规划于虎年孕育 新的生命。


     一场意外的灾难降临下来,无情的现实总是摧残有情的世界。2009年11月21日,正在上班的女儿感到头疼。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头疼也仅仅是根本 就不起眼的小毛病。但身为医生的她为了慎重起见,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做了头部检查,经CT、核磁共振确诊为脑部肿瘤,随即入住该院。

    院方决定手术,并邀请了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专家张玉琪为女儿王茜主刀,时间定于2009年12月2日。前一天晚上11时左右张到南京,在住地南京古南都 饭店与省人医的有关专家短暂接触,看了片子的张说该病灶中间有白点,有可能是“畸胎瘤”,但要等到手术时才能确定,我们病人家属十分宽慰,按事前约定在宾 馆中给了张一万元人民币,张欣然接纳。

    一个虽患病但未发作(CT也可见证),依然能够正常工作、生活,尤其是能够坚守岗位的年轻女孩,一个活泼开朗的大活人走进手术室,就瞬间失去年轻而宝贵的 生命。术中院方未向家属通告任何手术中的情况,术后也未作说明,可以说,这是一起医院盲从,专家作庸,草菅人命的恶性医疗事故,直至亡灵安葬后,院方也未 作出真正病理定性,更为可恶的是,这个披着双料专家外衣的张玉琪先生,自知手术失误,病人未出手术室就急于离开,匆忙中尚未忘记向我们病人家属再次索取 3000元手续费,其医德医风何等恶劣,人财两空的苏北农民只能仰天痛哭,这是什么世道?

    在没有接触病人,未经会诊也未制定任何手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仅凭个人经验,张自满自信,匆忙手术,期间造成女儿王茜大出血(输血高达12000多 毫升),手术历时十二个钟头,等女儿王茜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仅仅再依靠现代医疗器械维持一息尚存的心跳,实际上病人实已死于手术台,这个事实令家人难以 接受。

  死者含冤九泉,生者痛不欲生,为弄个明白,讨个说法,特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一、要求省人医主管机关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还病者家属真正的知情权。
  二、人死不能复生,应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天坛医院,勒令张玉琪退还“杀”人手续费,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申诉人:父王志富 母耿秀华 

转载: 北大第一医院医疗事故调查

北大第一医院医疗事故调查

北大医院女教授熊卓为离奇死亡事件掀起轩然大波。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中。其丈夫发现妻子熊卓为死于医院的粗暴抢救,抢救造成肋骨胸骨骨折,刺破 心包,刺破心脏,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致死。实施这一手术的是北大3名在校学生,均无行医资格。记者发现,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已屡伤人命。这起医疗事故背 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是否会引起医疗界的一场变革,我们拭目以待。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 中新网11月4日报道 今天我们来关注一起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一位北京大学的医学教授,因为种种蹊跷的原因,最后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 死者就是照片上这位女士,她叫熊卓为,是北京大学的一位医学教授,在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心血管研究所任研究员,她关于脂蛋白的研究,获得了2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这位研究成果丰硕的北大医学教授,可能从来不会想到,她的生命竟然因为许多人为原因终结在北大第一医院,而这里正是她生前从事研究和工作的地方。 北大医学教授离奇死亡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想起了我太太当时死亡的那种惨景,就是像五雷轰顶那种感觉。" 王建国,熊卓为的丈夫,他是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教授。据他回忆,2005年12月,熊卓为正在申请第三个自然科学研究基金,因长期伏案工作,她有些腰疼,到北大第一医院拍片之后发现腰椎出现轻度滑脱,北大第一医院的骨科主任李淳德诊断需要尽快手术。 王建国:"他(李淳德)跟她讲四天就可以下床,一下就可以恢复,他(李淳德)说没有问题。" 王建国回忆,住院后的第二天一早,骨科主任李淳德就给熊卓为做了骨科手术。不过手术后,熊卓为并没有像医生说的那样很快恢复,病情反而突然严重起来。 王建国:"她就扶着这个床边就走,大概还只走了一分钟左右,'哗'的一下就上来了,就说建国,我不行了,然后就倒在这个地下。" 1月31日,手术后的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 王建国:"我一直跪在抢救室的门口,我在那求上帝,我一直都是在求,我已经当时没有一滴眼泪。" 妻子只不过是做了一个小小的骨科手术,怎么就会意外死亡了,妻子的离去,让王建国悲痛难抑。 王建国:"因为我们也没有小孩,一直我们都在,一起相依为命20来年,我太太在的时候,她叫我爹,我叫他娘,因为我们没有孩子,当时她死的时候,我给她写的挽联,我都讲,我说你,你是妻、是母、是女儿、是亲人、是宝贝。" 但是一位朋友的话,让王建国的悲痛变成了无比震惊。这位朋友叫胡盛寿,他是王建国妻子熊卓为的同学,现任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在熊卓为 陷入昏迷的最后阶段,心急如焚的王建国找来了胡盛寿参与抢救,这位国内知名的心脑血管专家在北大第一医院的手术室里见证了熊卓为生命中最后的时刻。 王建国:"他出来就告诉我,他说建国她(熊卓为)说没有救了,他说太晚了,他说救得太晚,他说没有救了,他说有几道关卡,他说任何一道如果堵住了都不会死,都不会死掉。" 在校学生无证行医导致死亡事故 这真是让人非常非常惋惜,熊卓为教授去世的时候只有49岁,这个年龄正是一个学者最黄金的时期,如果她还在世,一定可以在医学领域取得更多的成果,造福更多的患者。 但悲痛中的王建国教授却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让自己的妻子离开了这个世界?他难以理解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胜诉所说的几道关 卡,道道失控的含义。他也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作为北大的医学教授,就在北大第一医院工作,而北大第一医院怎么会不尽心尽力?随后的调查,不仅让他震惊, 更让他愤怒。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断了三根肋骨,心脏也破了,肝脏也破了,我在病例看到的时候,我自己就差一点就晕倒在这个地方。" 对于熊卓为的死亡,北大第一医院的结论是,手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而王建国在妻子的病例记录上看到,妻子的肋骨折断了,心脏、肝脏竟然全都破了。 王建国:"肝脏破成什么程度?肝脏破成一个三厘米宽八厘米宽的一个口子。" 熊卓为只是做了一个骨科手术,为什么肋骨断了,心脏破了,肝脏也破了呢?从手术记录中,王建国发现,是医生在抢救的时候按压造成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抢救过程当中是非常非常地一个粗暴的一个抢救,然后造成肋骨胸骨骨折,然后刺破心包,刺破心脏,同时又造成肝脏破裂,最终还是由于肝脏破裂大出血无法止血而放弃抢救。" 王建国:"三厘米宽、八厘米长是个什么口子你可以想象得到,那样冒血那时候人还有救吗?" 熊桌为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死亡的呢?王建国和律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件让他们难以置信的事。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凡是病例当中出现的医生和护士我们都去上网去查他的资质,这样我们发现,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是没有资质的。" 记者在熊卓为的病历记录上看到,负责观察,诊疗,抢救的主治医生叫段鸿洲、于峥嵘和肖建涛,最后的死亡证明,也是于峥嵘开的。而王建国告诉 记者,这三个人,竟然都是没有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记者随后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规定: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 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记者感到匪夷所思的是,北大第一医院是全国知名的好医院,其技术水准和规范管理一直是国内医院的榜样,这样公然违法而且置患者权益 于不顾的行为,怎么可能发生在这里呢,更何况,病人还是本医院的一位知名教授? 王建国:"这种大医院,这是全国最好的医院之一,怎么可以出,出这种ABC,这是犯的一种最低级最ABC的一种错误,你去想,一个人的生命去交给一个没有资质的人这是什么意思?这就好比我把我自己交给街上一个人要他给我开刀是一样的,随时都可能损失生命。" 王建国告诉记者,对于于峥嵘等三名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行医的事实,北大第一医院并没有否认,但是院方强调,病人死于术后并发症肺栓塞,跟学 生行医没有直接关系,医院对此无需承担责任。为了搞清妻子的死因,王建国在妻子刚去世不久,就从北大第一医院复印了病例,当他准备和北大第一医院对簿公堂 的时候,他发现病例当中多处都被修改了。妻子的肋骨断了三根,这一点竟然在病例中消失了,而且院方还把熊卓为当初自己走着进医院的情况改写成了坐轮椅入 院。 王建国:"我们有很多人一起,包括她的学生还有同事,提着袋子说说笑笑走到医院去,她这个诬蔑说,我太太是坐着轮椅推过去的,还威胁她的学生,要学生和他们的职员造假,说她是坐轮椅去的。" 王建国和律师统计,病例中被修改的地方不下10处。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恶意的一个篡改病例,这是医生做的手术记录,他是把一度滑脱改为二度滑脱,而且修改的痕迹是非常明显的。" 王建国发现,病例中多处修改涉及专业医疗知识,他们反复请多名医学界的朋友帮助分析查找,才得以发现其中的玄机。 诉讼代理人卓小勤:"那么为什么要改这个,如果是一度滑脱是没有手术适应症也就不应该做这个手术的,所以我们认为,是医生认为就是术后发现出了问题了,怕担责任,就试图把术前诊断由一度改为二度。" 术后第六天,熊卓为陷入昏迷,抢救过程中,北大第一医院从她的体内取出了血栓,,王建国当时就在现场,他看到取出的血栓是白色的,但是后来北大第一医院所出具的血栓化验单上写的却是红色血栓。 王建国:"说她是红色血栓,因为没有抗凝导致的血栓,一般来说它是混合血栓,如果是红色血栓的话,那就说你即使不抗凝也没有问题。" 王建国发现,北大医院试图摆脱责任的这张血栓化验单,在时间上根本不成立。 王建国:"因为我的太太是1月31号凌晨取的血栓,它的化验单是1月29号。" 在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的病例中,王建国他们发现了很多前后矛盾的疑点,比如,死者的死亡时间竟然有三个。临时医嘱单上记录, 1月31号的上午3点30分,尸体处理一次,显示病人已经死亡,但是在死亡志里边记录的则是上午4点50分,抢救无效呼吸心跳停止,而在证明熊卓为死亡的 心电图上,心跳呼吸停止的时间则是6点53分。 王建国:"这叫什么事,这都是奇闻了,这么好的医院,你怎么会高出这种事来。" 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给病人看病,病人死亡后,修改病例,这样的情况发生三级甲等医院,听起来确实像奇闻。 王建国认为,这些没有行医资格的学生缺少从医经验,在许多环节上处置不当,人为事故层出不穷,院方为了隐瞒真相,不得不事后修改病例。 比如说熊卓为是一位高血凝患者,手术过程中容易引发血栓,术后需要服用抗凝药物加以预防,但王建国发现,北大第一医院的学生医生们并没有给熊桌为采取任何抗凝措施。 北大教授熊卓为丈夫王建国:"(手术后)两天内,我的太太这个脚就开始胀,这个底脚就开始疼,如果按照现在看,她实际上当时已经在发生血凝,她是栓在(神)静脉血栓了,已经在,已经在脚上了,但是当时我们问这个医生,他说这个那个伤口神经痛。" 王建国回忆,做完手术后的第三天,熊卓为腿部肿胀的厉害。 王建国:"他们不仅仅没有给她检测,还给她吃大量的大止痛药,这个止痛药可以掩盖,掩盖这个血栓疼痛的这个表征,栓了还不知道疼。" 手术后的第五天,熊卓为开始呼吸困难,当天不得不吸氧六小时。 王建国:"后来才知道,这时候已经血栓已经很严重了,它说不一定已经跑到肺里边这些地方来了,因为她呼吸不畅,那肺肯定受到影响,但他们还是没采取措施。" 2008年年底,律师的一个偶然发现,让王建国发现了妻子死亡背后这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北大医院麻醉科主任公开发表了一篇文章,分析忽略抗凝导致死亡的严重性,作者引用的这起死亡事故的主人公,碰巧就是熊卓为。 王建国:"这篇文章里边清清楚楚地讲了,她的肺栓塞的发生,讲的这是高危病人,容易发生肺栓塞,他们没有采取任何抗凝的措施,第二他这个里 面也证明了一点,这个肺,两个肺动脉并没有完全栓死,只栓了一个,另外一个还可以流通,那时候抢救是可以抢救得了的,如果当时不把心脏按破,不把肝脏按 破,把那个肺栓一取掉她根本不会死。" 北京阜外心血管医院院长胡盛寿参与了熊卓为最后的抢救,王建国在妻子去世后,和胡盛寿通了一个电话,把胡盛寿对于妻子死亡原因的判断录在了手机上。 阜外心血管病医院院长胡盛寿:"这个整个给她做完手术以后,术后的处理常规有问题,他没有给她抗凝治疗,明明一个高凝状态,做骨科手术长期卧床,不给她吃抗凝药,这是直接导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抢救的过程当中,又使用非医疗人员进行抢救,导致抢救失败。" 2009年7月1日,在熊卓为死亡3年7个月之后,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了判决,北大第一医院的诊疗跟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拿到 判决书后,王建国号啕大哭。妻子离世后,他一边忙着处理后事,搜集证据,一边来往于北京和妻子在新加坡的家,安抚年事已高的岳母。对于妻子离奇的死亡内 情,至今他都不敢告诉老人。 王建国:"她现在的骨灰还放在这个上面,我不敢去埋,我把它放在八宝山,我做一个梦,她说她要回来,我就给她从八宝山把她接回来了,有的一些时间没做梦,我就去磕头,去求她。" 北大医院无证行医屡伤人命 没有医师资格的学生非法行医,由于经验不足导致了医疗事故层出不穷,这样的事情居然发生在全国知名的北大第一医院,这确实令人震惊。 是的,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熊卓为教授在北大第一医院所遭遇的这一切,并不是个例,北京一位律师就告诉我们,他手里就有3起案子都涉及非法行医和修改病例,被告方都是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我在代理这些案子前,我也没有想到就是这个案子当中在北大医院,这么大的国家的医院会出现这么严重非法行医的行为。" 孙万军,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秘书长,他告诉记者,他代理的3个案件当中有两个已经结案,一个案子中涉及北大第一医院8个医生无证行医,另外一个案子,涉及北大第一医院12个医生无证行医,最近他刚接手的一个新案子,非法行医情况更加严重。 孙万军:"我竟然发现有34个医生没有证,给同一个病人来看病,能想象到这个情况有多严重吗?" 照片上的女孩叫刘莉,2006年11月,19岁的刘莉因牙龈出血,拉肚子呕吐,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四天后,刘莉死亡。 刘莉母亲周凤英:"越来越血抽不出来,人越来越弱,越来越白,脸上有青春痘,慢慢地都看不见了,变白了。" 刘莉的母亲周女士回忆,刘莉入院后,病情迅速恶化,但是对于他的情况,医生们似乎并没有十分重视。 周凤英:"孩子都跑步的速度了,这心速,你怎么还不着急,我说我一问那大夫,一问那护士,他告诉我正常,我们24小时监护呢。" 尸检报告显示,刘莉的死因是血栓性血小板减少症。法院调查发现,在四天的治疗中,医生错误地诊断了病情,而当时给刘莉诊治的10名医生,竟然有8名没有医师资格。 周凤英:"我真的很想把她抚养成人,看着她幸福,我说我老了也有个依靠,我说你说你怎么走了,你让我怎么活下去。" 照片上的男士叫王磊,2007年4月,王磊因感冒到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室求诊,三天后,王磊死亡。王磊的妻子刘女士回忆,入院的当天,医生在给王磊输液后,他就出现了抽搐症状。 王磊妻子:"输上这个药就开始哆嗦就难受,在这种情况下我找了他们医生找了四次,就在那坐着都不带动的。" 医生开的药物是一种抗菌素拜服乐,刘女士仔细看了一下药物说明书,发现丈夫的症状跟说明书中描述的的过敏不良反应非常相似。 王磊妻子:"我就跟他讲一下,我说他用这个药可能有一定的问题,这个医生陈夏欢,把手插着这个兜,完了靠在那个桌子上就一副那种傲视一切,结果他们给他推走以后,打了强镇静剂。" 在整理交费清单时,刘女士发现,王磊从入院到死亡只有50个小时,医生竟然开出了54支强镇静剂,综合其他用药量高达47730毫升,相当于47公斤的水。而且从后来的遗嘱中,刘女士看到,其实在第二天巡诊的时候,就有医生已经注意到了王磊对药物的不良反映,并留了医嘱。 王磊妻子:"我们看到他病例上记录说是,患者发作抽搐就是停用(拜弗乐),完了输(普森),这不是写得很清楚了吗?第三天陈夏欢,他又给开了,输完这个药就开始高烧了。" 刘女士查询以后发现,对王磊诊治的医生护士中,有12人没有执业资格。主治医生陈夏欢,竟然是北大医学院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学生。 王磊妻子:"我没有想到就是国家的三甲医院能够出现这种问题,红帽子下开黑店。" 孙律师告诉我们,他代理的北大医院的这几起医疗纠纷案子,调查取证都极为艰难,病人的病例被大量修改。 北京市律师协会医疗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孙万军:"这个病情本来不发烧改成发烧了,这些用药本来是零点用的药,改到四点改到七点,数量也是不一样了。" 王磊妻子:"我们这个案件就在审理过程当中,整个看,它的所有的全部都重新做了,整个改了一遍。" 记者:"有没有做过统计,修改过多少处?" 王磊妻子:"136处。" 记者亲历北大医院非法行医 以前我们听说过黑诊所里的非法行医,但是发生在公立医院,尤其是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全国都有名的三级甲等医院,确实让人想不到。 我们的记者多次要求采访北大第一医院,都被拒绝了。那么非法行医这种情况是否真的存在呢?我们的记者以患者的身份前往北大第一医院进行了暗访。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不会,绝不会,因为他们没有处方权。" 北大医院办公室拒绝了我们的采访,不过对于见习医生开处方的情况,医院办公室的龙主任表示绝无此事。 记者:"实习医生您确定不会开方子,不会参与诊疗活动。" 北大医院办公室主任:"肯定不会。" 这位龙主任表示,按照北大第一医院的规定,见习医生都是跟着上级医生观摩学习,绝对不会独立看病。事实是不是这样?记者随后以患者身份在北大医院急诊挂了一个外科号。 医生简单问了一下病情之后,给记者开了一些消炎药。记者注意到,这位在门诊看病的医生名字叫做刘希高。那么刘希高是不是已经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生呢?记者在卫生部公布的执业注册医师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系统里面没有任何关于刘希高的注册信息。 记者:"您现在在这里工作?" 北大第一医院急诊医生刘希高:"我在这里读博,在北大医院读搏,还在博士阶段,毕也不一定留下来。" 记者:"还没毕业,哪年毕业?" 刘希高:"还有两三年。" 记者得知,按照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生必须要取得执业注册资格才能行医。而急诊科通常接诊的是急重病人,所以对的医生要求更高,一般要求在临床工作5年以上才可以到急诊科看病。而刘希高只是一名差三年才毕业的在校博士生,为什么就可以来急诊科给病人看病呢? 刘希高:"平时在病房里,只是3个月的急诊,急诊结束了就回病房了,培养模式就是让你当住院医,这是给你的待遇。" 刘希高说,只要考入北大医院研究生,就可以享受住院医待遇,每月1000多元工资,医院管吃住,更重要的是,可以直接参与临床实践。 记者:"回病房还有机会接触临床?" 刘希高:"对阿,每天都要放病人,上手术,每天都有手术,我们所有的时间都在医院,上课就是周末。" 记者:"你做过多少手术了?" 刘希高:"我做过小的,阑尾炎什么。" 记者注意到,急诊办公室的桌子上有一张值班医生表,记者随后把相关医生名字输入卫生部执业医生查询系统进行了查询,发现除了刘希高以外,李 少雷,周怡君,也同样没有任何注册信息。记者随后来到了熊卓为曾经动手术的北大第一医院骨科。在值班医生名字里面,记者意外地的看到了于峥嵘的名字。他正 是当初给熊卓为看病的在校学生。我们了解到,按照刑法336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 康的,住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于峥嵘非法行医早已经法院认定,不过记者从值班护士那里了解到,于峥嵘似乎 没有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现在他已经是北大医院骨科的主治大夫,这一周跟随主任到泰国学习去了。 记者:"你们说的是于峥嵘大夫是吧。" 北大医院骨科护士:"对,他现在是我们科的大夫了,就是主治大夫。" 护士告诉我们,现在住院处的主力医生,有不少就是在校的学生。在医生值班室,我们遇到了一位正准备上手术台给病人做手术的北大医学院的学生。 记者:"刚才那小伙子考执业资格证吗?"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他应该是明年就可以考。" 记者:"但他今年就已经在做临床的工作了。"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 记者:"医院允许这么做?" 北大医院骨科实习生:"对,在这儿实际上可以,就是收收门诊过来的住院病人,看病例,开遗嘱,上手术。" 半小时观察:谁来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看到我们记者的暗访,尤其是最后看到那位还没有考取医师资格的学生正在准备去做手术,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我真是很担心那位躺在手术台的患者。 今天,我也特意上了一下北大第一医学院的官方网站,北大第一医院创建于1915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国立医院,网站自称该院学科齐全,综合 诊疗水平高,承担着北京全市6万多人的公费医疗,以及占北京八分之一的干部保健任务。就诊患者中,有1/3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疑难病患者。北大第一医院自称 其医院文化是厚德尚道,但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清楚楚,没有职业资格不得行医,我不明白像北大第一医院这样历史悠久、国内外知名的医疗机构为何敢公然违法,而 且在事故屡屡发生之后依然不改?国家和北京市的卫生监管部门为何在这里失控?这样一家知名的医院都不遵守国家法律、不尊重患者生命权利,不仅让人震惊,更 让人寒心,全国到底还有多少类似的医院在草菅人命?我们期待尽快得到答案,究竟谁在保护我们的看病权? 来源:中国新闻网

转载:嵊州市妇保医院点滴致死五月婴儿

浙江嵊州人民医院一瓶盐水让宝宝顷刻丧命,泣求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公正鉴定
5




收藏它
呼唤医德  在2010-10-10 17:08:35 发布说:
[ 角色: 注册用户 / 等级:☆☆ / 发主题数:0 / 积分:66 / 经验值:50 ] [ 加为好友 | 发送信息 ]

浙江嵊州人民医院一瓶盐水让宝宝顷刻丧命,泣求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公正鉴定

可爱的宝宝遇难经过:

95日早上,我们发现孩子有拉肚子现象,于是就带着孩子去医院。先去了嵊州市妇保医院,妇保医院的医生叫我们住院观察一下,但我们还是相信了嵊州最大的医疗机构——嵊州人民医院。

嵊州人民医院的儿科医生做了简单的诊断,就给孩子开了2瓶盐水,我们带着孩子来到急诊输液厅。

出于医疗程序,护士询问孩子有什么药水过敏史,由于孩子只有5个月大,从来没有打过针、挂过盐水,父母根本不知道孩子有什么药水过敏。护士就给孩子扎针挂起了盐水。

盐水挂下去后,大约十分钟时间,孩子嘴唇就开始发紫,我们看到这种情况立即去询问医生。医生叫我们带着孩子去1楼门诊,而1楼门诊又叫我们上3楼急救,这来回途中过去了大约20分钟。当我们抱起孩子上3楼时,孩子已经四肢无力,浑身发软,最终抢救无效,永远离开了我们。

围 观的患者纷纷表示不平,医院作为救死扶伤的场所,患者交付生命的地方,一个仅仅因为腹泻去医院治疗的孩子,没有吃药,没有打针,马上就被挂盐水。而盐水挂 下去出现危险后,医院又没有完善的救急措施,一个白白胖胖、活泼可爱的孩子,本该幸福地依偎在爸爸妈妈的怀抱,现在却独自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地方。

孩子出事后,亲属要求医院领导出来解释,但医院不理不睬。其他亲朋好友听到这个消息,就纷纷聚集到医院,要求医院给个说法,但一直到下午3点, 还没有得到医院领导的解释和安抚。聚集的亲朋好友越来越多,知道孩子的身体连颜色也变了,大家的情绪很激动,吵吵闹闹时,在儿科走廊里碰倒了护士从病房里 推出来的一台仪器。后来家属去院长办公室,但院长态度相当傲慢。由于当时人太多,碰碰撞撞不知道发生怎么回事,玻璃的碎片溅到院长的额角上,听说院长缝了7针,去杭州治疗。

孩子爸爸在失去宝宝后,先去杭州联系电视台,没有结果;后来跟绍兴文理学院司法鉴定所专家护送孩子尸检;再与药检所人员一起送盐水去绍兴……正当年轻的爸爸为宝宝意外去世之事连日奔波,还没来得及喘一口气,突然在917 11点左右,来了五、六个民警,把孩子的爸爸抓走了。我们问,为什么抓人。他们回答,只是去谈谈笔录而已。但却一去不回了。

在人民医院挂下盐水后死去的小孩还没等到尸检结果,可怜的孩子被开膛破肚后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冷库里,还没入土为安,可是他的父亲、一个刚当了5个月爸爸的年轻父亲,还没来得及为孩子讨公道,就这样被抓走了,一直被关在看守所里。

现在,失去孩子的年轻母亲、失去小孙子的爷爷、奶奶、失去小外孙的外公、外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亲人被关进监狱,却无能为力,要钱没钱,要权没权,只能以泪洗面,人不像人,家不像家,真是家破人亡了啊!请大家帮我们出出主意,我们接下去的路该怎么走啊?

请求政府部门引起重视!请求媒体朋友关注、调查、报道!

也恳请各位网友帮我们把这帖子顶起来,谢谢了!!!

转载:『长沙』一个“父亲”的独白:宝贝对不起

『长沙』一个“父亲”的独白:宝贝对不起

 

转自: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293/1/67168.shtml#Bottom

访问数:186  回复数:9

 这是一个父亲的悲哀,首先我要跟儿子你说声对不起,是爸爸帮比选择了这样一个没有医德的医院,你还没有来得及看一下这个世界,就走人了天堂,儿子你一个人走好,爸爸在远去看着你... ...
    10月20的凌晨,老婆离预产期只有10天了,晚上老婆疼痛不忍,咨询了一下朋友,知道老婆要生了,很高兴,尽管是凌晨,我还是按原计划选择了我们唯一的 一家大医院(长沙市宁乡县人民医院)早知道是这样一家没有医德的医院,打死我也宁愿到妇幼医院了,儿子爸爸对不起你啊,原谅爸爸!!!
   1点我们入住了宁乡县人民医院 做了B超心电图 一切正常,医生建议你妈妈顺产,2点,宝宝你妈妈痛的很厉害,我只能看着她钻心的痛,却只能看着,帮补了一点点忙, 3点,宝贝你妈妈痛得坐立不安,我去咨询了一下医生,医生说没事很正常,4点痛的实在太厉害了,我都有点慌,忙着给BABY你妈妈抚摸减轻她的痛疼,5 点,啊,痛的都直流汗了,好焦急哦,妈妈就说好痛哦,宝宝你还不出来,你在早上不出来我就把你剖出来,我就说老婆,医生都叫你顺产了,顺产好,6点痛的在 地上走来走去,我看不下了,正好有个护士来了测il一下tui心率, 一切安好,我就问护士是不是老婆快要生了,护士说你去问下医生吧,我就跑去问医生,医生不耐烦的说要生了就是这个样子的,你急什么急啊,我悻悻的回到床 边,我就在抱怨,我选择你这个大医院就是为了服务好点,我和老婆都是第一次生小孩我们怎么知道啊,7--8点,老婆还是痛的好厉害由肚子改为痛屁股了,我 想大楷就是入盆了吧,老婆痛的催我去问医生,问什么时候可以生,我不想去,我不喜欢她们的态度,唉,还是去了看着老婆都好可怜的,结果去问医生,医生凶巴 巴的说,就你一个人啊,都是这样子的,一个一个来,等下安排你进产房,我只得乖乖的回去告诉老婆,等到9.20分终于有人来带老婆入产房了,我好兴奋,觉 得自己马上就可以做爸爸了,我很高兴的发信息给我的朋友,进产房了,呵呵3--4小时候我就升级了......
   等啊等,一个小时好漫长哦,我忍不住偷偷的走进产房,刚进门就被轰出来了,男人不准入内,我急了只要她一个人在产房啊,我马上的电话叫哥哥把妈妈带来,好 让妈妈去陪她,我偷偷的看见她只是还在产房待产,到中午了我帮老婆送饭进去,老婆已经痛的眼泪直流了,老婆央求的对旁边的护士说,要不我们的剖了吧,太痛 了,护士看了看说身材这么高生吧,生的小孩好些,我就劝老婆,生吧,都疼了这么久了因该就可以了,
   到了下午,我进去见老婆,老婆痛的好厉害,哇哇直叫,旁边的护士凶巴巴的说,叫什么叫啊,别叫了,我听了很别扭,人家是痛成这样的,你跟人家好些说不行 吗,我看你好像也没有生孩子嘛,也是女人... ...老婆又开始央求我,剖了吧,我不生了,我看痛成这样,我就跟护士说,要不剖了吧,护士说,那你这样还有谁生孩子了,哪有生人不痛的啊,她检查了下, 宫口只开了2厘米,还差一厘米,我又劝老婆,忍忍吧,人家医生都说能生的,到了下午4点,老婆还是好痛我叫护士检查了一下宫口,结果还是2厘米,我就和医 生说老婆太可怜了,剖了吧,这是来了一个医生,护士就说你问医生吧生就生 剖就剖,我只好问医生,医生就说宫口收缩不好,打一钟在看下,不能生就剖吧,我的天啊,我为什么要答应他,如果是剖了,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因为我找 首人打了招呼的,那时的话主治医生都还没有下班,我就这样错了,我好恨我自己啊,我太傻了,太笨了,为什么还有等,为什么不自己拿主意...天啊,我真的 想死... ....
   到了五点老婆还在发作,不过有5个厘米了,但这时不幸也降临了,好点的主治医生都下班了,和我说要打钟的那个医生也下班了,我好恨那个医生为什么不做完自 己手中的事就回家了,就这样放心的交给了一个实习医生和两个护士,才开始是那两个护士把我老婆折磨了一个多小时,这时有进来了一个实习医生,这个护士就和 她说,你是医生你来检查下吧,天了她不是医生有莫有样的折磨了我老婆1个半小时,恶梦还没有完,实习医生看了下,她说还是你来吧,天啊,我老婆就被他们折 磨了将近2个小时,我看情形不对我就和他们说了你们找老点的医生来接生吧,但他们没有听我的,说把产妇推进产房吧,我一听急了,还是她们这样折磨啊,我就 发信息给我的朋友,托她帮我找个经验好点来,但非常可惜,我朋友告诉我她生的时候也是这种小姑娘接的生,叫我放心,天啊,我能怎么做,都这样了,小孩被他 们卡在骨盆2个多小时,中间我老婆坚持要剖,但那个护士坚持要我老婆生,我老婆都说了生不出来了,她自己感觉的到,唉,这个臭护士,没进产房前海测了 tui心力,一切都还好,进产房30分钟过去了,我老婆已经被她们折磨得没有一点力气,她们没有办法了才叫了一个妇产主任来,只20分钟你就出来了,但一 切都迟了,宝贝你已经走了,夹在那个地方2个多小时,宝贝,你就这样走了,没来得及看妈妈一眼... ...
   宝贝,你丢下了妈妈一个人在手术台,妈妈打出血,也差一点走了,找那宁乡人民医院唐副院长理论,他说,女人生孩子就像是一张纸,随时都有死的可能,医院打 不了包票,感冒我们都不包会死人,这是人说的话吗,他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宝贝啊,你把这些没有道德的人带走吧,爸爸没有这个能力,爸爸是一个没有用的弱示 群体,爸爸还不知道怎么跟你去讨回公道,求求各位看了的朋友转发,欧阳此生感激不尽... ...
  
  宝贝请在天之灵保佑爸爸妈妈帮你讨回公道... ...
  
  
  
   求助热线:13875963716 欧阳 求助律师 我们有小孩遗体,和当天的病历记载... ...感谢

转载:刘霞:给晓波朋友们的公开邀请函

刘霞:给晓波朋友们的公开邀请函 (图)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10月25日 转载)
    
刘霞:给晓波朋友们的公开邀请函

    
    
    

民主中国编者按:本文由民主中国网站、维权网、参与网共同发出,由于维权网和参与网被攻击,还在修复中,故而,首发民主中国网站。谢谢!
    
    
    作者:刘霞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10/24/2010 1:24:42 PM
    
    
    亲爱的朋友们:
    
    我是刘晓波的妻子刘霞。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传来,我和大家一样,内心充满感动和感恩,感谢国际社会和诺贝尔委员会对晓波多年努力的认同, 感谢朋友们这么多年对晓波的支持,感谢所有《零八宪章》签署人。晓波说过,这个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我想,这个奖也属于大家,属于所有那些为了捍卫尊严而 无所畏惧的中国人。
    
    遗憾的是,从10月8号开始,我就处在软禁当中,行动没有自由,和外界通信也极为困难,我不知道对我的这种非法软禁还要延续多久,我对此表示严重 抗议,我呼吁官方遵守法律,立即停止对我正常生活的干扰,尊重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正当要求,尽快恢复晓波的自由,让我们得以进行正常的生活。
    
    最近,诺贝尔委员会通知我,他们将于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举行颁奖仪式。从目前情况看来,晓波或者我前往领奖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但是我相信 晓波肯定会希望朋友们能出席这个历史性的典礼,共同分享这份荣耀。 因此,在我还能发出信息的时候,我想公开邀请下列晓波同道和朋友们参加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举行的和平奖颁奖典礼:
    
    于浩成,鲍彤,李锐,杜光,李普,沙叶新,张祖桦,丁子霖,蒋培坤,王淑玲,资中筠,许医农,丁东,王康,张宏,梁文道,吴茂华,张显扬,胡舒 立,刘军宁,张旭昆,何光沪,朱学勤,吴思,卢跃刚,李大同,章诒和,徐晓,刘苏里,王小山,郝建,王朔,姜文,陈凯歌,韩寒,李银河,高�,高强,张先 玲,齐志勇,孙文广,余世存,周舵,高瑜,蒋�文,余杰,王怡,廖亦武,戴晴,赵达功,秦耕, 温克坚,莫之许,刘柠,郑旭光,王德邦,杨恒均,唯色,肖雪慧,野夫,野渡,侯梅新,昝爱宗,傅国涌,张大军,郭玉闪,王俊秀,陈子明,胡石根,秦永敏, 江棋生,李海,朱虞夫,王荣清,佘万宝,陈卫,杨海,马少方,陈明先,贾建英,杨子立,张宏海,高洪明,刘京生,陈西,欧阳懿,刘荻,张辉,卢雪松,周中 陵,柳传志,王石,高耀洁,冯正虎,曾金燕,许志永,范亚峰,梁晓燕,姚立法,万延海,高智晟,陈光诚, 游精佑 栗宪庭,江艺平,程益中,贺卫方,夏业良,冉云飞,连岳,崔卫平,艾晓明,流沙河,铁流,叶孝刚,陈奉孝,李昌玉 尚宝军,丁锡奎,莫少平,浦志强,滕彪,陈永苗,李苏滨,李柏光,李和平,李方平,江天勇,张星水,庄道鹤,张鉴康 王金波 王仲夏,殷玉生,杨立才 朱菊如,车宏年,查建国 吴义龙,黎雄兵,凌沧州,张博树,李元龙。
    
    我知道,上述邀请名单肯定是不完整的。请原谅,我并不熟悉伸张权利的民间社会生态,而目前的处境也不允许我和晓波的朋友们做充分的商量,因此,我 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和记忆拟出上述名单。我欢迎更多的海内外朋友前往参加颁奖仪式,请有意者发邮件到这个地址:nobellxb@gmail.com, 我已经委托杨建利先生进行联络和处理。
    
    上述邀请名单中还包含了部分知名传媒人,文化界人士和一些企业家,我也希望他们能拨冗参与这个典礼。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各个阶层的共同努力。
    
    
    刘霞
    2010-10-20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转载:回族访民夫妇天安门自焚 生死不明(图)

转载自北美在线:

回族访民夫妇天安门自焚 生死不明(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0/10/15 分类:时事  来源:明报


北美在线(NAOL.CA):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昨日揭幕,在这一敏感日子,北京天安门前却发生怀疑是上访者自焚事件。消息透露,一名天津回族访民不满投诉长期未获受理,昨日驾车到天 安门与丈夫一起自焚。而昨日五中全会场地京西宾馆周围亦戒备森严,公安、武警「十米一岗」,还现场兜捕上访者。

新京报网站昨日引述新华社报道称,「据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通报,昨日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天津牌照的白色汽车由长安街自东向西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值 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消防人员也随即到达扑救。约10分钟后现场恢复正常,车辆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但至昨晚,新华社、新京报网站及北京市公安局网站上, 均不见相关报道。

 

北京天安门前却发生怀疑是上访者自焚事件

 

有内地网民昨日在微博上透露,一辆白色私家车上午于天安门城楼东侧处突然起火。事发时现场黑烟滚滚,途经车辆和路人一度都停下拍照,空气中�漫刺鼻味道, 大批消防及警察迅速赶到现场,扑灭火势,拖走车辆,并且清扫乾�现场。而从网上图片看到,浓烟一度逼近天安门城楼。本报获得的消息称,车上自焚的是一对夫 妇,用了5瓶汽油,至截稿时两人生死情况仍不明。

 

北京天安门前却发生怀疑是上访者自焚事件



一个名为「权利运动」的维权组织报道指出,起火私家车上的两人是来自天津的回族上访者张培馨及其丈夫,张身患肝病,已经非常严重,加上认为自己诉冤无门、生存无望,因此两人一起到天安门前点燃汽车自焚。因张培馨的手机无法接通,自焚事件后两人情况不明。

另据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等维权网站记述,现年42岁的张培馨,3年前因两个未成年孩子在学校遇到「民族侮辱」,加上生活保障等问题未获解决而开始上访, 2007年至08年期间,当时双目已几乎失明的张培馨曾表示,多次赴京上访均遭到天津北辰区地方政府的非法关押。

另一方面,在五中全会会议场地─距离天安门广场约数公里的京西宾馆,昨日凌晨开始已戒严,公安、武警「十米一岗」,数百辆警车及防暴车停靠路上,执勤便衣统一穿西装,靠近京西宾馆一侧还拉起警戒线,禁止行人靠近,令交通挤塞。

宾馆周边还有数十名专职「截访人员」徘徊,仅一个下午已有多逾30名上访者被他们带上大巴。
 

2010年10月21日星期四

转载:谁是中国社会最大的恶?

如果政府成为了最大的黑社会,那么人权,民主又从何而谈呢?如果网络要被网监不停的过滤掉不和谐音符;如果医生可以肆意杀害无辜;如果医生,法官可以相互勾结,互相利用制造合法冤案;如果媒体每天都是报喜不报忧;如果法制节目从来都是家庭纠纷,没有社会矛盾;如果国保不停的进行秘密抓捕;......这样猫盖屎似的和谐还能够维持多久?
以下博文转载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谁是中国社会最大的恶?
作者:傅一河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0-10-21
本站发布时间:2010-10-21 16:35:53
阅读量:671次

    国家拨5900万重建款,到灾民手中仅剩50万,11个村被洪水吞没后,政府却建起了办公大楼。哪里?陕西华阴市。这是作恶还是造孽?

    年年灾难多,多灾多人祸,如三聚氢胺、拆迁自焚,等等,归根结底是不受监督的权力腐败。掌权者依仗强大的国家机器强力“维稳”,甚至与黑恶势力勾搭成奸,权力与资本结成腐败利益集团,顽强狙击政治体制改革,将中国一步步拖进深渊。

    一.公权不公,祸国殃民。改革之初,民众的权利受到损害时,敢理直气壮“我去告你”。而今,官员叫嚣:“你去告我呀!”“你们算个屁!”“你是为党说话, 还是为老百姓说话”“谁叫你直播的?”省长敢拿走记者的录音笔,书记敢拍桌子说:“什么叫恶?跟政府作对就是做恶!”谁跟政府作对,那是自己找死。警察一 次次悍然出动,跨省抓记者、捕作家,拘网上发帖者,当事人悔过“我再也不发帖了”。

    二.物价上涨,百姓难受。几年前一块钱能买几把青菜;今天几块钱买一把青菜。几年前一套房花尽一辈子储蓄;今天花上几辈子的积蓄也很难买上;几年前可以坐廉价火车;今天廉价火车已经成为历史。几年前钱存银行吃利息;今天银行吃你……

    三.非正常死亡,世界第一。继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后,又有江西宜黄一死两伤自焚的事件,事主在家设灵堂,“晴天霹雳天上掉大祸,阴曹地府阎王也想哭”,横批“天怒人怨”。这副对联是集市上一位卖字老人闻讯挥笔而就的。

    中国最近的一次矿难发生在10月16日清晨,河南禹州平禹煤电四,遇难26人。该矿2008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3人死亡。两次事故发生在同一矿井同 一作业面。人,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人,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块神奇的土地, 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看看智利,33名矿工井下生存了几十天安然出井,有中国网民写出文章《智利万岁》。

    四.官员自杀不绝。从省部级、厅局级到县处级、科级,从党委政府到金融、教育、税务、公安,从跳楼、开枪、卧轨、撞墙到割腕、上吊……都是有关部门发言人说死于“忧郁症”。这简直是公开侮辱老百姓的智商!

    五.社会财富的三分之一以上,掌握在“红色家族”手上。官商原本是一家。有一则资料介绍,十五届中央纪委书纪吴官正说:“根据中央的考察、调研,不能说全 部,也有百分之九十的省市二级党委已经变质,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党政一把手是不称职,不合格的。”闻之惊心动魄,思之莫名其妙,却是无可奈何。

   六.社会丛林化。底层欺负底层,底层蹂躏底层,底层虐杀底层,暴力横生,弱肉强食。你掺假,我投毒,乌鸦不说猪黑,门门门整熟人,整个社会变成一个黑砖 窑。权力黑恶化,人性邪恶化,“校园袭童案”,“富士康13连跳”,公交车爆炸,惊恐的小学生呼喊:“为什么不去杀贪官?”路人刷出标语:“怨有头,债有 主,前面右转是政府!”

    七,人才荒芜化。在航天领域内,能看见科研成果,其他地方有人才涌现吗?国民政府时期,西南联大培养出了好几个诺贝尔奖获得者。钱学森临死发天问:“为什 么我们的教育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曹禺的女儿万方回忆,父亲说“我要写出一个大东西才死”,然而他不会思考了,不会创作了,不会说话了。他活了86岁,他 的代表作还是23岁时写下的《雷雨》和26岁时写下的《日出》。曹禺的悲剧可以归于“文革”摧毁人性,今天又是什么东西在摧毁人格?“鬼词作家”,“含泪 大师”,“现在是中国文学最好的时期”,“准中科院院士”雇凶伤人,教授“日记门”创造了性消费的 “吉尼斯纪录”,文化名人成娱乐明星,小品演员堕落为“中国最脏的男人”……

   八.“精英与财富流失”。今年6月16日,国务院侨办宣布,中国海外侨胞的数量已超过4500万,绝对数量稳居世界第一。广州、佛山、东莞三 地,光2009年移民去美加两国就达1500名,外流财富至少45亿元,相当于两座世博会中国馆。办理移民的多为企业家、公司高管、经商人士,他们把小孩 送出去。还有留在国内做官的,如邓亚萍把孩子生在了法国。

    九.“夜郎自大”,得意忘形。哪样食品无污染?那样极端灾难没出现?湖南新晃县敢斥资50亿重建“夜郎古国”,基层官员敢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区 委书记敢说才有“什么叫恶?跟政府作对就是恶!”,网上敢叫嚣:中国什么也不怕,似乎中国真的已经强大到老子天下第一……

    毫无疑问,中国社会在崩溃,政府公信力丧失,司法公信力丧失,媒体公信力丧失。政府倾尽一切力量在维稳。究竟是维的什么稳?某些人的屁股的稳定。如果实在 稳定不下去了,某些人会使出最后一招,逃之夭夭——他们已经把家产老婆孩子都转移出去了。在此之前,拼命抓紧权力,“绝不搞那一套”。一些官员为了自身的 利益最大化,“数字增长”太迷信,敌我意识太强烈,竟然把滥用权力、侵害民众权益等犯罪行为,当成追求国家富强的捷径。某些人以为,打江山坐江山是理所当 然的,权力永远是他们家的,怎么可能还给人民?对此,习近平副主席很清醒地说:“权为民所赋”。说,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做,把权力还给人民:把选票还给人 民,把言论自由权、自由结社权等等还给人民,只有这样做,才能制止中国社会最大的恶,才能创造出社会的新善,实现人权,实现善政。

    正常情况下,政府不是社会最大的恶。但是,如果执政不当,那将会成为社会最大的恶。

(转载本文请注明“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没有真正的民主就没有真正的人权

 

回到加拿大的这些日子里,一边收拾着杂乱的家,一边体验着安静而祥和的生活,沉浸在满眼的美丽秋色中。而我的心情则无法与这美丽,和平,民主的生活同步。

多日未曾上网的我今天突然开机,看到了这样一篇博文,让我稍有平静的心再次回到了那个充满了谎言,强权,霸道,弱肉强食的恐怖中国,这位深谙世事的爸爸的呼声又何尝不是许多中国父母的绝望之声呢?“而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憧憬正常安然生活的公民,今天以一个父亲的名义发誓:如果我的孩子在这块罪恶的土地上遭遇诸 如毒奶粉、问题疫苗、有毒食物、校园安全、无辜杀戮……等任何一种与公共事务、社会性因素相关的致命伤害,我绝对不会维权、上访、自焚,只会寻找一切可能 与这个政府当中的任何成员同归于尽。”

这位勇敢父亲的呼声让我回忆起过去一年来,我与中国访民相处的日日夜夜里,听到他们的一桩桩离奇冤案和他们一次次向我重复的中国法官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就这么判了,你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 我再次深深的感到,没有真正的民主就没有真正的人权。而这位善良父亲的呼声是多么的现实,无奈和悲惨。

全文参见:http://gmhdstudio.blog.sohu.com/151998392.html

(2010-05-14 05:16:01)

 

 

    一、把学校建成碉堡也保护不了我的孩子

 

作为一个充满恐惧的四岁孩子的父亲,我不得不再一次来谈论杀童案。

 

孟建柱说:要坚持严打严防,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防得犯罪分子不能对孩子下手http://news.qq.com/a/20100513/000179.htm

我说,你要么是善良的傻逼,要么是装逼的骗子。

 

温家宝说:袭击儿童案应先解决深层矛盾。

我说,你总是说着无比正确的废话,却从来没有指出过一条可行的出路。

 

我想说:

把学校建成碉堡也保护不了我的孩子

把所有神经病全部关起来也保护不了我的孩子

把所有网站、平面媒体办成白板也减轻不了我的恐惧

 

我从你们的话语里,从来都找不到安慰。死的是我们的孩子,不是你的。而这些杀人犯也是在我们中产生的,你们的手上也没有直接染上鲜血。

 

可是,我们不知道问 题的真相,每一个关心血案的父母都找不到充分自由表达的平台。我们都只好在恐惧中等待你们来解决一切问题,于是,每出一件新的血案,我们对你们的不满,对 你们的愤怒就平添三分;每出一件新的血案,我们内心的恐惧和绝望就平添三分。而越来越多的人都在鲜红、狰狞的血镜里看到自己的样子越来越像郑民生。

 

二、我们看不到悲剧的尽头

 

对待这种无理性、无逻辑的血案,就案件处理本身来说,只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防范和镇压。对每一点威胁都迅速出击,对每一点安全漏洞都严防死守,对每一个罪犯都严厉打击。这样做虽然必要,但却效果有限。我们不能把每一个孩子整天锁在铁屋子里,对于一心求死的人来说,再严厉的打击都没有用。

 

一种是赎买。对于具体的潜在的不满者,因担心他作案而予以绥靖。对于个案或许有效,但却容易造成一种“恐怖要挟”效应,对其他心怀不满的人形成一种错误暗示。这个办法无疑是扬汤止沸。

 

所以,简单地把杀童血案看成政府—罪犯之间的较量,那政府一方永远不能获胜,而我们也永无宁日。

 

最近一个多月来的杀童案件,从地域到学校级别再到凶杀的具体原因,我们从中找不到任何真正有效的规律——除了任何刑事案件都存在的空洞的“不满”“不平”,因此,从具体的应对措施层面,无论我们还是你们都无法立刻找到最有效的应对策略。

 

到目前为止,我们看不到悲剧的尽头。

 

三、搞错了的关键词

 

可以确切地说,疯狂的无逻辑的杀童案,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单单是政府的问题。所以,靠你们指手画脚,解决不了问题。每一个充满恐惧的孤单的父亲母亲,同样脆弱而盲目,同样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一系列血案,其实是政府——社会——不满者之间的架构完全断裂的结果。要修复这个架构,最重要的一环不在两端,而在中间。

 

和谐社会,在血色的熏染下,已经成了一个残酷的笑话。但是,这本来是一个极好的愿景。也许,一直以来,我们都搞错了这个愿景的关键词。它的关键词是应该是“社会”而不是“和谐”。

   

社会之不存,和谐焉附耶?把着力点放在修饰语而不是中心词上,跟建空中楼阁没有什么两样。

 

当政府的触角全面掌 控社会的每一环节时,社会的自我修复功能就完全丧失。我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血案发生了,我们除了高声痛斥原本属于我们之中的杀人犯之外,就 只能袖手一旁,等着你口径一致地通报案情,等着你慷慨激昂地表态和自我标榜,等着你来引导我们的思想,安抚我们的情绪,等着下一次悲剧的发生,一直等到恐 惧与绝望不断滋长,等到连我们也不由自主地渐渐变成了烦躁不安的郑民生。

 

四、摆脱宿命的选择

 

我们辛苦恣睢地活着,我们没有精力也不愿意去管他人的闲事,我们所有的善良都倾注在家人身上,在孩子身上。我们念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踏实苦干跟党走”,每日里自求多福。我们从来不敢想象,就这样,屠刀也会落在我们无辜的孩子身上。

 

当鲜血四溅时,茫然 的恐惧、悲哀和愤怒在我们中间四处蔓延,我们找不到倾泻的方向。简单地在精神与肉体上将一个束手就擒的杀人犯揪出来示众,并不能减轻我们的恐惧与绝望。而 且,推己及人,我们能够理解每一个被害儿童的父母,他们心头的创伤都永远无法弥补,而他们中的每一个都会成为潜在的郑民生。随着血案频繁发生,这样的数字 将会以几何级数的增加。再加上原本就存在的无数伺机而动的疯狂灵魂,让人稍念及此,便会彻夜地不寒而栗。

 

这些血案的发生,让 我们知道,一个个原子化的个体,它可能既是最温顺的绵羊,也可能瞬间就化身为疯狂的恶狼。单纯指责、要求或者依赖政府,保护不了我们的孩子,我们每个父母 个人能采取的一切办法,也保护不了我们的孩子。从我们之中产生的凶手,完全是疯狂而盲目的,我们无从判断,我们自己的孩子是否就是下一个目标。

 

我们还有什么选择吗?

 

在一个政府可以随意干预和掌控社会的国度里,成为绵羊或者恶狼几乎就是我们的宿命,从1949年到1978年,我们的祖辈父辈的命运已经证明了这个判断。

 

但是,78年以后,随着经济管制的放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曙光。这就是在无条件的温顺和无理性的暴戾之外,我们还有第三种可能性:成为一群可以互相取暖,互相支援,以理性诉求的方式来争取我们正常生活的权利、尊严的现代公民。

 

然而,因为狭窄和暗淡,使先行者在这条道路上行走得无比艰辛。我们中的很多人,要么在沉睡、要么在犹疑、要么把依赖你们当成一种不愿更改的习惯,麻木、自私、怯懦早已成为我们的精神常态。

 

不知道无辜的孩子的鲜血,能否对我们的灵魂有一点点触动?

 

四、重新发现社会

 

我在《四月,一个残 忍的月份》中引用的一张图中有一句话:“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左转是政府。”它被广泛引用,引起了网民们的强烈共鸣。但其实,这并不是真理,而只是一种警 醒。从每一个个案的已知讯息去分析,已发生的几桩血案,都与对政府的不满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有些甚至关联度很小。——换句话说,从一般意义上看,几位血 案凶手的利益受损程度,并没有达到足以使他们以命相搏的程度。至少远远不如自杀抗拆、暴力抗拆、极端求薪事件中那些苦主的受损程度。

 

另一方面,不屈不挠 地与政府较劲的人们——那些常年维权的、上访的人们,反倒极少有人会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报复社会,至少这些血案的凶手中没有他们这些本来对政府最为不满 的人们的身影。因为,他们渴求的正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在他们身上,我们才可以触摸到一些真正的理性公民的品质。

 

无辜的鲜血是最好的警醒,它能让政府和民众暂时摆脱彼此对立的利益结构的纠缠,站在人性的底线上来重新审视这个病态的社会。它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认识到单纯依靠个体的力量或者依赖政府,都无法让我们安然地生活。

 

所以政府除了一厢情愿地帮我们做事,更多地应该考虑让我们做事。当然,这里的做事,显然不包括违反法律的血亲复仇,而是指在法律的框架底下,把更多的反思、探索的事情放手交给公民, 1000个、10000个……甚至每一个已经或将要为人父母的公民一起来思索,一起来行动,才有可能慢慢摸索出一些合适的,可行的思路。

 

“民间是个好东 西”,一个自发自为、自由自我的民间社会的存在,是一个社会在日常生活中谋取进步,并在关键时候化解危机的力量之源。因为民间永远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在 生活的最深处;民间在日常生活中感知社会的进步与腐朽,通过一点一滴的改造使社会不断告别绝望走向新生。(熊培云)

 

解铃还需系铃人,社会性的悲剧,只有通过社会性的公开的充分的反思,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我们这些社会成员“基因突变”为郑民生的可能性。

 

五、墙

 

公民社会的公共精神,是个庞大的体系,涉及到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个人生命健康和生活秩序。公共精神包括独立的人格精神、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规范、善待生命社会的慈悲胸怀。(潘强恩)

 

公共精神的起点,在于公民意识的觉醒——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意识到摆脱绵羊与恶狼的循环宿命,是回归正常安然生活的必经之途。公共精神培育,必须依赖于自发的公民组织的示范与传播。

 

人心是不死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对这个社会做出良性反应。有了这一些人,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公民社会组织就会壮大起来。在中国,关爱之川隐于“地下”,需挖一道明渠将其汇聚。(梁晓燕,“自然之友”创始人之一)

 

但是,在我们这里,一切实际操作的可能性都挡在一堵墙外。这堵墙就是政府管制,包括媒体管制和对民间公民组织的自发活动的干预。我们很容易想到,这是执政党维护其合法性的必要和必然的手段,是一个刚性的无法化解的矛盾。

 

西班牙学者奥尔特加・加塞特早在1930年就在《大众的反叛》一书中发出警告:现代国家作为一种人造之物可能超出人类可以控制的范围,变成了一台可以操控一切的庞大机器。在 加塞特看来,威胁文明的更大危险是:国家干预、国家对一切自发的社会力量的越俎代庖,因为这等于取消了历史的自发性,而从长远来看,维持、滋养并推动着人 类命运的正是这种自发性。当这种自发性被国家的干预打断,就不会有新的种子能够开花结果。社会不得不为国家而存在,个人将不得不为政府机器而存在。就这 样,国家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又对人类生活推行进一步的官僚化。

 

由此看来,这样的政 府不能解释为中国特色,而是现代化过程里人类组织的一种常见异化。但是,在血案面前,我更愿意暂时放下这些带有专业术语的批判,而轻轻地问一句政府人士: 当你们在控制媒体报道和舆论风向的时候,当你们下班之后走在去幼儿园接宝宝的路上的时候,难道心里就从来没有过愧疚、担心和害怕吗?

 

如果没有,不妨从头看看此文;如果有,不妨站在我们的角度想一想。

 

六、当务之急

 

我已经不愿意再写下去了。恐惧、忧伤、愤怒、愿景我都已经说了,在写到“墙”之后,接下来又会回到虚无和绝望。我不想重复这些。

 

现在的当务之急,比 给学校造碉堡更急的是让我们说话。让媒体进行公开的深入的调查,释放真相;让凶手和潜在的凶手表达他们的怨恨或者愧疚;让受害宝宝的父母们表达他们的愤怒 和忧伤;让天底下所有的父母表达他们的关怀、反思和建议;让这些惨不忍睹的血案成为整个社会性反思的起点,成为重塑公共精神的契机。

 

如果你们连这一点点改变的欲望都没有,如果你们连这一点点空间都不肯释放,你们就等着随着罪恶的民族一起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或者被噩梦惊醒的人们彻底推翻吧。

 

而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憧憬正常安然生活的公民,今天以一个父亲的名义发誓:如果我的孩子在这块罪恶的土地上遭遇诸 如毒奶粉、问题疫苗、有毒食物、校园安全、无辜杀戮……等任何一种与公共事务、社会性因素相关的致命伤害,我绝对不会维权、上访、自焚,只会寻找一切可能 与这个政府当中的任何成员同归于尽。

 

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

2010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简历

刘晓波简历

   刘晓波简历
   
   1955年12月28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
   
   1969年--1973年随父母下乡到内蒙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公社

   1974年7月作为知识青年插队到吉林省农安县三岗公社
   
   1976年11月回到长春市建筑公司当工人
   
   1977年进入吉林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进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读硕士学位,1984年毕业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1984年--1986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
   
   1986年--198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读博士学位,1988年毕业,获文艺学博士学位。
   
   1988年8月--11月应邀赴挪威奥斯陆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
   
   1988年12月--1989年2月应邀赴美国夏威夷大学讲授中国哲学、中国当代政治与知识分子并进行该专题的研究。
   
   1989年3月--5月应邀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后因回国参加“6・4”而中断。
   
   1989年5月--6 月4日在北京参加“6・4”运动。
   
   1989年6月6日--1991年1月因参加“6・4”运动而被捕。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
   
   1991年1月—1993元旦,在北京从事写作及民运。
   
   1993年元旦-5月,作为访问学者前往澳大利亚,中间受邀赴美国,接受记录片《天安门》制片人卡玛的采访,并在哈佛大学、加州大学、卫斯理学院等发表演讲。
   
   1993年5月-1995年5月,在国内从事写作及民运。
   
   1995年5月18日--1996年1月,因从事自由写作及民运、呼吁为“6・4”平反、保障人权而被囚禁,完全失去自由。获释后继续从事上述运动及自由写作。曾执笔《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全会》和《汲取血的教训 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
   
   1996年10月8日--1999年10月7日又因上述原因而被捕,劳动教养3年。
   
   1999年10月7日获释至今,在北京从事自由写作和民间维权。
   
   获奖情况:
   
   1990年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1996年再次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2003年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杰出民主人士奖”
   
   2004年记者无疆界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捍卫言论自由奖”
   
   2004年第九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新闻腐败”不是新闻》,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1月号。
   
   2005年第十届香港人权新闻奖大奖,获奖文章为《权贵的天堂 弱者的地狱》,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9月号。
   
   2006年第十一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汕尾血案的始末和背景》,发表于《开放》月刊2006年1月号。
   
   刘晓波主要著作目录
   
   《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
   
   《审美与人的自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
   
   《形而上学的迷雾》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此书刚出版即被禁(中国)。
   
   《赤身裸体 走向上帝》时代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此书命运同上)。
   
   《末日幸存者的独白》中国时报出版社1993年版(台湾);此书部分曾被译成日文
   
   《中国当代政治与中国知识分子》 唐山出版社1990年版(台湾);此书曾被译成日文和英文。
   
   《刘晓波刘霞诗选》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00年版(香港)
   
   《美人赠我蒙汗药》用笔名老侠与王朔合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
   
   《向良心说谎的民族》捷幼出版社2002年版(台湾)
   
   《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劳改基金会2005年版(美国)
   
   《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博大出版社2006年6月将出版(美国)

此文于2007年03月31日做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