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

转载: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玩忽职守酿成惨案孕妇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玩忽职守酿成惨案孕妇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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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山山  在2010-7-1 17:58:45 发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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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 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妇产科医生工作马虎,及其不负责任 ,致使我女儿梁婷婷直接惨死在唐都医院剖宫产手术台上,唐都医院有着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妇产科、死者的主刀 医生杨华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专家门诊)却给死者的丈夫发短信“哈哈哈......”

        他背后是谁在为他撑腰?!他从何处来的胆?!又是谁在支持他草芥人命?!  难道老百姓的命在法律面前还不如猫、狗?!

        下面看其医院是怎么过错致我女儿死亡的:

        根据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孕妇患者梁婷婷的病历记载,通过我们拿唐都医 院孕妇患者梁婷婷的病历咨询其他医院妇产科主任医师(医科大毕业)和让北京教授医疗专业分析唐都医院孕妇患者梁婷婷的病历资料,明确认定了是由于唐都医院 有以下证据确凿的重大过错 :

            一、未纠正给患者血小板5万以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手术前未将减少的血小板提高到5万以上就对患者进行手术,导致患者在手术台上术中术后出血高达4000ml(8斤)直接惨死在手术台上。

证据:病历中明确记载患者从入院到手术期,血小板水平一直只有3万左右,且病历中明确诊断为:“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而且就剖宫产手术前当天病历中输注后的血小板化验单显示只有3万以下(血小板是在血液中阻止血液外流的作用)。

二、未准备好备用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病历中,明确诊断患者为子痫前期(重度),妊娠合并 血小板减少症。就病情而言,手术前就得给患者准备好备用血,而剖宫产手术同意书上也明确记载:“术中,术后出血,失血性休克危及生命,产后大出血,如必要 时切除子宫”。医院在这样明确预见要大出血的情况下,而孕妇又是择期剖宫产手术,然而,唐都医院工作马虎漠视患者孕妇的生命,手术前确未准备用血即进行好 配血,导致孕妇剖宫产手术台上失血4000ml(8斤)无血可输,直接惨死在手术台上。

证据:1、女儿死亡后的12天我们去医院要病历时,病案室说没送过来,我们就找主刀医生杨华 光(副主任医师,副教授),要病历时的谈话录音也能证实是择期手术,和手术前准备工作没做到,其中录音里就有,主刀医生杨华光说:“因为12月16日、 17日做胎心检测发现没羊水,孩子随时可能死在肚子里。我一直反省那些工作没做到,那些抢救不及时,那一步处理好了就可避免这一关(死)呢。你们今天过来 了,还欠医院伍陆千元(剖宫产手术费),我和科里说了都给你免了”。

证据2:病历中手术室记载:“输代血浆4000ml(8斤)。

证据3:病历中记载:(12月18日凌晨于剖宫产手术台上)“1点12分胎儿取出后,2点 25分按摩子宫忽然涌出3000ml(6斤)血液,另计剖宫产出血300ml(0.6斤)”。(在这种大量血液外流的情况下,无血可输)“2点25分做切 除子宫止血,切除子宫出血700ml(1.4斤)共计出血4000ml(8斤)”。

病历中剖宫产手术室记载:2点30分开始输血3U(红细胞),血浆400ml。而病历中血库 发血记录表明确记载第一次发血时间为18日2点49分,发血数量为:(2.0U+1.0U)3U红细胞,血浆400ml,这样输血时间就比发血时间提前 19分,还不算路途中时间。在剖宫产手术台上的孕妇失血高达4000ml(8斤),在无血可输的情况下,18日凌晨2点45分心脏停止了跳动。我女儿就这 样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病历中血库发血记录表明确记载第二次发血时间18日凌晨3点11分发血数量:红细胞2包2U 单位,1包1U单位,共5U单位。而手术室记录表上记载第二次输血时间3点就开始输红细胞5U单位,手术室输血时间比血库发血时间早11分钟,还不算路途 中耽误的时间。           

三、未履行及时检查观察职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仅给孕妇三级护理。

就病历中记载诊断的子痫前期(重度),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症。且手术前当天病历中输注后的血 小板化验单显示只有3万以下,剖宫产手术就会发生出血不止。然而,唐都医院工作马虎漠视患者生命,未尽密切观察检查职责。手术台上出血3000ml(6 斤)后按摩子宫才发现。还不算剖宫产手术出血300ml(0.6斤)。

证据:病历中记载:“1点12分胎儿取出来,2点25分按压子宫从阴道涌出大量暗红色不凝血液3000ml(6斤),剖宫产另计300ml”(0.6斤)。一个多小时后才检查按压小腹发现血液哗哗大量涌出。  

四、疲劳操作

12月17日早上通知孕妇断水断饭,下午一上班就做剖宫产手术,孕妇却一直等到18日凌晨1 点才开始剖宫产手术,这中间是因为妇产科加了三台手术,等到给我们做剖宫产手术已是第四台手术。在这种疲劳操作的情况下,手术中检查不严,术后观察不细, 导致出血3000ml(6斤)后才发现(剖宫产手术另计300ml)。

证据:1、病历中记载:12月17日断水、断饭、备皮,定于下午3时手术。

证据:2、女儿死亡后的第12天,我和女婿找主刀医生杨华光的谈话录音里就有:杨华光说,“中间做了一台急的,完后又做了二台手术,这一点很后悔,很后悔,那怕这两台手术不做呢。”

 综上所述,唐都医院未将减少的血小板提高到5万以上,剖宫产手术前没有备用血,未履行密切观察检查职责,疲劳操作。在这种对病人极端地不负责任的情况下,最终酿成惨案。一个23岁的年轻生命就这样惨死手术台上。

 女儿死后运尸体时医院让我们抱走婴儿,当时婴儿在病房保温箱里。4小时后婴儿也冻死在了寒冷的路途中。

 在此,我们恳切希望广大网友给予支持转载;殷切希望伸张正义的媒体人士采访报道;也希望有专业医疗官司经验的正直律师介入。

  在此感谢各界人士及广大网友的支持。是我女儿哭泣的冤魂能在九泉之下安息。

      死者的父亲梁小竹 手机13753906304 QQ827793112

      死者的母亲郝银花                  

      死者的丈夫李  晋                

                           二O一O年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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