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Check out my photos on Facebook
2010年10月27日星期三
中日钓鱼岛秘密协议
日本媒体透露称,日本在自民党执政时期,曾与中国订立一项秘密协议,日本不让任何人登上钓鱼岛,但也不拘捕中方的闯入者,中方则不准保钓船出海。【相关专题:钓岛纷争再起 中日船只相撞】
据香港明报10月20日报道,日本《AERA》周刊引述匿名政府消息人士说,在2004年3月,有7名中国保钓人士躲过了日本船舰的拦截,登上钓鱼 岛,被冲绳县警方以非法入境罪扣押,时任日本首相的小泉纯一郎指事件在法治国家应“依法办理”,但激起中方强烈反弹。报道指出,当时一位参与该决策的政府 高官说,中日两国都坚持钓鱼岛是自己领土,事件有可能会“就这样变成战争,所有人都有这种危机感”,一旦继续扣人,保钓船会再前往钓鱼岛,之后解放军也可 能开进来。
日本政府其后决定,将7人强制遣返。之后,小泉派外相川口顺子访华,在会见总理温家宝时达成秘密协议。
秘密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日本方面不允任何人登上钓鱼岛,会予以拦截;为避免事态恶化,日本方面不会拘留强行登岛者;中国方面要阻止国内的保钓船出航。报道称,2007年有香港保钓船想出海,但在中方暗示阻挠下告吹。
然而日本民主党上台后改革官僚制度,强调“去官僚化”,令内阁官员掌握国家大政策,结果这项存在于外务省官僚体系中的秘密协议并无交接,所以在9月撞船事件中,日方强硬羁押中国船长的动作,便被中国认为是违反约定,引发轩然大波。
此外,据称日本与台湾曾签订密约,约定不准日本人登岛、台湾保钓人士则不得靠近,台日渔业问题另开管道交涉,而台湾也不与大陆合作处理钓鱼岛问题。 台湾外交部亚东关系协会秘书长黄明朗否认台日间有“密约”存在,关于中日的密约,他则表示“正在查证”。中国外交部昨日并无对“密约”发表任何响应。
(刘丽鸣 编辑)
2010年10月26日星期二
刘晓波所倡导的《零八宪章》
零八宪章(简体中文版)
2008年12月10日公布
一、前言
今年是中国立宪百年,《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在经历了长期的人权 灾难和艰难曲折的抗争历程之后,觉醒的中国公民日渐清楚地认识到,自由、平等、人权是人类共同的普世价值;民主、共和、宪政是现代政治的基本制度架构。抽 离了这些普世价值和基本政制架构的“现代化”,是剥夺人的权利、腐蚀人性、摧毁人的尊严的灾难过程。21世纪的中国将走向何方,是继续这种威权统治下的“ 现代化”,还是认同普世价值、融入主流文明、建立民主政体?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抉择。
19世纪中期的历史巨变,暴露了中国传统专制制 度的腐朽,揭开了中华大地上“数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序幕。洋务运动追求器物层面的进良,甲午战败再 次暴露了体制的过时;戊戌变法触及到制度层面的革新,终因顽固派的残酷镇压而归于失败;辛亥革命在表面上埋葬了延续2000多年的皇权制度,建立了亚洲第 一个共和国。囿于当时内忧外患的特定历史条件,共和政体只是昙花一现,专制主义旋即卷土重来。器物模仿和制度更新的失败,推动国人深入到对文化病根的反 思,遂有以“科学与民主”为旗帜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因内战频仍和外敌入侵,中国政治民主化历程被迫中断。抗日战争胜利后的中国再次开启了宪政历程,然 而国共内战的结果使中国陷入了现代极权主义的深渊。1949年建立的“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执政党垄断了所有政治、经 济和社会资源,制造了反右、大跃进、文革、六四、打压民间宗教活动与维权运动等一系列人权灾难,致使数千万人失去生命,国民和国家都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 价。
二十世纪后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摆脱了毛泽东时代的普遍贫困和绝对极权,民间财富和民众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个人的经济 自由和社会权利得到 部分恢复,公民社会开始生长,民间对人权和政治自由的呼声日益高涨。执政者也在进行走向市场化和私有化的经济改革的同时,开始了从拒绝人权到逐渐承认人权 的转变。中国政府于1997年、1998年分别签署了两个重要的国际人权公约,全国人大于2004年通过修宪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今年又承诺制 订和推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但是,这些政治进步迄今为止大多停留在纸面上;有法律而无法治,有宪法而无宪政,仍然是有目共睹的政治现实。执政集团继续 坚持维系威权统治,排拒政治变革,由此导致官场腐败,法治难立,人权不彰,道德沦丧,社会两极分化,经济畸形发展,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遭到双重破坏,公民 的自由、财产和追求幸福的权利得不到制度化的保障,各种社会矛盾不断积累,不满情绪持续高涨,特别是官民对立激化和群体事件激增,正在显示着灾难性的失控趋势,现行体制的落伍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二、我们的基本理念
当此决定中国未来命运的历史关头,有必要反思百年来的现代化历程,重申如下基本理念:
- 自由:自由是普世价值的核心之所在。言论、出版、信仰、集会、结社、迁徙、罢工和游行示威等权利都是自由的具体体现。自由不昌,则无现代文明可言。
- 人权:人权不是国家的赐予,而是每个人与生俱来就享有的权利。保障人权,既是政府的首要目标和公共权力合法性的基础,也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中国的历次政治灾难都与执政当局对人权的无视密切相关。人是国家的主体,国家服务于人民,政府为人民而存在。
- 平等:每一个个体的人,不论社会地位、职业、性别、经济状况、种族、肤色、宗教或政治信仰,其人格、尊严、自由都是平等的。必须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落实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政治权利平等的原则。
- 共和:共和就是“大家共治,和平共生”,就是分权制衡与利益平衡,就是多种利益成分、不同社会集团、多元文化与信仰追求的群体,在平等参与、公平竞争、共同议政的基础上,以和平的方式处理公共事务。
- 民主:最基本的涵义是主权在民和民选政府。
民主具有如下基本特点:
(1)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人民,政治权力来源于人民;
(2)政治统治经过人民选择,
(3)公民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各级政府的主要政务官员必须通过定期的竞选产生。
(4)尊重多数人的决定,同时保护少数人的基本人权。
一句话,民主使政府成为“民有,民治,民享”的现代公器。 - 宪政:宪政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治来保障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原则,限制并划定政府权力和行为的边界,并提供相应的制度设施。
在中国,帝国皇权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在世界范围内,威权体制也日近黄昏;公民应该成为真正的国家主人。祛除依赖“明君”、“清官”的臣民意识,张扬权利为本、参与为责的公民意识,实践自由,躬行民主,尊奉法治,才是中国的根本出路。
三、我们的基本主张
藉此,我们本着负责任与建设性的公民精神对国家政制、公民权利与社会发展诸方面提出如下具体主张:
- 修改宪法:根据前述价值理念修改宪法,删除现行宪法中不符合主权在民原则的条文,使宪法真正成为人权的保证书和公共权力的许可状,成为任何个人、团体和党派不得违反的可以实施的最高法律,为中国民主化奠定法权基础。
- 分权制衡:构建分权制衡的现代政府,保证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确立法定行政和责任政府的原则,防止行政权力过分扩张;政府应对纳税人负责;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建立分权与制衡制度,中央权力须由宪法明确界定授权,地方实行充分自治。
- 立法民主:各级立法机构由直选产生,立法秉持公平正义原则,实行立法民主。
- 司法独立:司法应超越党派、不受任何干预,实行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设立宪法法院,建立违宪审查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尽早撤销严重危害国家法治的各级党的政法委员会,避免公器私用。
- 公器公用:实现军队国家化,军人应效忠于宪法,效忠于国家,政党组织应从军队中退出,提高军队职业化水平。包括警察在内的所有公务员应保持政治中立。消除公务员录用的党派歧视,应不分党派平等录用。
- 人权保障:切实保障人权,维护人的尊严。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人权委员会,防止政府滥用公权侵犯人权,尤其要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任何人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传讯、审问、处罚,废除劳动教养制度。
- 公职选举:全面推行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权。各级行政首长的直接选举应制度化地逐步推行。定期自由竞争选举和公民参选法定公共职务是不可剥夺的基本人权。
- 城乡平等:废除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制度,落实公民一律平等的宪法权利,保障公民的自由迁徙权。
- 结社自由: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权,将现行的社团登记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开放党禁,以宪法和法律规范政党行为,取消一党垄断执政特权,确立政党活动自由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实现政党政治正常化和法制化。
- 集会自由: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表达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自由,不应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非法干预与违宪限制。
- 言论自由:落实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和学术自由,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制订《新闻法》和《出版法》,开放报禁,废除现行《刑法》中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条款,杜绝以言治罪。
- 宗教自由: 保障宗教自由与信仰自由,实行政教分离,宗教信仰活动不受政府干预。审查并撤销限制或剥夺公民宗教自由的行政 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禁止以行政立法管理宗教活动。废除宗教团体(包括宗教活动场所)必经登记始获合法地位的事先许可制度,代之以无须任何审查的 备案制。
- 公民教育:取消服务于一党统治、带有浓厚意识形态色彩的政治教育与政治考试,推广以普世价值和公民权利为本的公民教育,确立公民意识,倡导服务社会的公民美德。
- 财产保护:确立和保护私有财产权利,实行自由、开放的市场经济制度,保障创业自由,消除行政垄断;设立对最高民意机关负责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合法有序地展开产权改革,明晰产权归属和责任者;开展新土地运动,推进土地私有化,切实保障公民尤其是农民的土地所有权。
- 财税改革: 确立民主财政和保障纳税人的权利。建立权责明确的公共财政制度构架和运行机制,建立各级政府合理有效的财政分 权体系;对赋税制度进行重大改革,以降低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非经社会公共选择过程,民意机关决议,行政部门不得随意加税、开征新税。通过产权改 革,引进多元市场主体和竞争机制,降低金融准入门槛,为发展民间金融创造条件,使金融体系充分发挥活力。
- 社会保障:建立覆盖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体制,使国民在教育、医疗、养老和就业等方面得到最基本的保障。
- 环境保护:保护生态环境,提倡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和全人类负责;明确落实国家和各级官员必须为此承担的相应责任;发挥民间组织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
- 联邦共和: 以平等、公正的态度参与维持地区和平与发展,塑造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维护香港、澳门的自由制度。在自由民主的前提下,通过平等谈判与合作互动的方式寻 求海峡两岸和解方案。以大智慧探索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可能途径和制度设计,在民主宪政的架构下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 转型正义:为历次政治运动中遭受政治迫害的人士及其家属,恢复名誉,给予国家赔偿;释放所有政治犯和良心犯,释放所有因信仰而获罪的人员;成立真相调查委员会,查清历史事件的真相,厘清责任,伸张正义;在此基础上寻求社会和解。
四、结语
中 国作为世界大国,作为联合国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和人权理事会的成员,理应为人类和平事业与人权进步做出自身的贡献。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今 世界的所有大国里,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和社会危机,束缚了中华民族的自身发展,制约了人类文明的进步——这 种局面必须改变!政治民主化变革不能再拖延下去。
为此,我们本着勇于践行的公民精神,公布《零八宪章》。我们希望所有具有同样危机 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的中国公民,不分朝野,不论身份,求同存异,积 极参与到公民运动中来,共同推动中国社会的伟大变革,以期早日建成一个自由、民主、宪政的国家,实现国人百余年来锲而不舍的追求与梦想。
手把手教你使用TOR+FoxyProxy突破GFW
附:
如果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发邮件给我: zuola.com@gmail.com ,请详细描述你的操作过程和运行环境,仔细描述你遇到的问题,我会为你提供非官方解答。
如果你学会了使用TOR,你可以用TOR上 http://www.zuola.com/gbook.php 留言测试一下,这个网站一定要用TOR才能上去哦。
欢迎在twitter上 follow我 http://twitter.com/zuola 或 https://twitter.com/zuola
我的国内网站在这里,欢迎来瞄一眼 http://zuo.la/
如果你觉得TOR好用,请转发本文链接 http://zuo.la/foxyproxy 给你的朋友,在得到帮助后帮助别人是一件很开心的事,不用谢我:)积水潭医生谋杀案开庭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2010年10月20日)
【法规标题】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 |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法院 | 【发文字号】 |
【批准部门】 | 【批准日期】 |
【发布日期】2010.10.20 | 【实施日期】2010.10.20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司法解释 |
【法规类别】审判机关 | 【唯一标志】139318 |
【全文】 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提高示范法院的司法公开工作水平,制定以下示范标准及考评办法。 一、立案公开(15分) 1、设立立案、信访服务窗口,设置导诉台,配备导诉人员,告知诉讼风险、查询案件信息、解答诉讼疑问、引导当事人合理选择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进行信访接待答复等。(4分) 2、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或者法院网站等,公开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法律文书样式、诉讼费用标准、缓减免交诉讼费程序和条件、当事人权利义务等内容。建立案件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内容包括案件的案号、立案日期、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件承办人和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案件流程等。(8分) 3、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受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及时将不予受理裁定书、不予受理再审申请通知书、驳回再审申请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3分) 二、庭审公开(20分) 4、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不得对旁听庭审设置障碍。对影响重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应根据旁听人数尽量安排合适的审判场所。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组织代表旁听庭审。(8分) 5、按照有关规定对庭审活动进行全程同步录音或者录像。审判法庭设立媒体席,并设立同步庭审视频室。每年选择一定数量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庭审直播。(4分) 6、所有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公开。能当庭认证的,应当当庭认证。逐年提高证人、鉴定人的出庭比率。(4分) 7、依法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应当向当事人宣布审判委员会委员名单,并询问当事人是否对审判委员会委员申请回避。(2分) 8、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审结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将中止诉讼、延长审限的情况及理由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告知当事人。(2分) 三、执行公开(15分) 9、在法院网站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5分) 10、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双方当事人。公开选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条件、程序,向社会公布选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评估机构、拍卖机构名单。案件执行中委托评估、拍卖的,向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公开评估、拍卖的过程和结果。(5分) 11、人民法院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财产状况、执行标的等信息。人民法院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完成执行行为的,应当及时向申请执行人说明原因。(5分) 四、听证公开(10分) 12、对开庭审理程序之外的涉及当事人或者案外人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并公告听证事由、时间地点、听证法官、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等。(2分) 13、按照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符合听证条件的申请再审案件应当组织当事人进行公开听证。对涉及人数众多、群众反映强烈、争议较大、多次上访以及在社会上引起重大影响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听证。(2分) 14、对侵权损害后果争议较大的、赔偿方式或赔偿数额分歧较大的、赔偿数额巨大、社会各界关注的,以及当事人要求、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举行听证的司法赔偿案件,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15、对案外人异议、不予执行的申请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中止或终结执行、多个债权人申请参与分配的,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听证的重大执行事项,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16、对职务犯罪案件和危害国家安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以及人民法院认为有较大社会影响等案件的被告人,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领导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主犯进行减刑、假释时,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公开听证。(2分) 五、文书公开(10分) 17、在法院网站设立专门的裁判文书公开栏目。除不予上网公布的裁判文书以外,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将审理各类案件公开宣告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5分) 18、指定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工作,监督管理上网公布的文书数量、质量和信息安全等问题,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5分) 六、审务公开(10分) 19、在法院网站或者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人民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人民法院的重要审判工作会议、工作报告或者专项报告、重要活动部署、规范性文件、审判指导意见、重要研究成果、非涉密司法统计数据及分析报告等信息。(5分) 20、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建立与媒体及其主管部门固定的沟通联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座谈会或研讨会、公众开放日活动。(5分) 七、工作机制(20分) 21、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落实司法公开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长效工作机制。(5分) 22、建立司法公开考核评价机制和督促检查机制。按照示范法院考评标准,对示范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工作进行考评。上级人民法院对辖区内下级法院司法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定期组织专项检查,评估工作开展情况,通报检查结果。(5分) 23、建立物质保障机制。对立案大厅、法院门户网站、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审判法庭安全检查设备、庭审直播设备等方面提供较大的资金、设施、技术等物质保障。(5分) 24、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对于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的,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查处。在法院网站或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各高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本辖区人民法院落实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反馈。(5分) |
2010年10月24日星期日
转载:西安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玩忽职守酿成惨案孕妇惨死在剖宫产手术台上
|
|
转载:北京天坛医院用患者作人体试验,证据确凿,罪恶昭彰
前几天,当全世界的媒体都在关注并谴责美国曾于危地马拉用人体做梅毒治疗试验这一不道德的事 件时,中国的北京天坛医院、普仁医院在2002年至2006年用患者宝贵的生命做代价,进行放射试验的罪恶行径,从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中露出端倪。刘匡宁与 北京天坛、普仁两家医院医疗事故纠纷的相关证据非常清楚的显示,北京天坛、普仁两家医院严重违反国际公约惨无人道的用病人做活体实验。
经查证,北京天坛和普仁两家医院于2006年 底方才获得国家的放射治疗许可。那么,在此之前,两家医院在技术设备、人员素质等方面是根本不具备条件开展此类诊疗活动的,在那个时段所有患者均被当成实 验品和牺牲品供两家医院获取非法收益以及让医院积累经验、让医生练习技术。请看邱晓光、罗世琪联合发表的两篇论文部分内容摘要:第一篇《拟诊颅内生殖细胞瘤试验性放疗剂量的探讨》
"目的 探讨颅内基底神经节区生殖细胞瘤的早期诊断及综合治疗.方法 对25例颅内基底神经节区生殖细胞瘤患者的年龄、性别、发病早期的临床症状、体征、血液中肿瘤标记物的榆查及影像学检查的结果等特点进行分析判断,得出早期诊断的依据并行早期综合治疗.结果 3例开颅手术,1例活检,病理证实为生殖细胞瘤,21例通过临床特点分析,在生殖细胞瘤早期即明确诊断,末行手术,直接进行化、放疗.患者随访最长7年,最短10个月,平均45个月.1例外院手术大部分切除肿瘤,病理诊断生殖细胞瘤,来我院行化、放疗,6年后肿瘤复发,再次化疗,肿瘤消失,已随访1年未见复发,其余24例随访均未见肿瘤复发.患者经过治疗后,肿瘤虽已消失,但症状、体征并不能完全缓解.结论 通过细致的临床观察,综合分析判断临床特点,基底神经节区生贿细胞瘤是可以做到早期诊断,并通过化、放疗等非手术治疗达到满意的治疗效果."
第二篇《基底神经节区生殖细胞瘤的早期诊断及综合治疗》
"目的 探讨拟诊颅内生殖细胞瘤试验性放疗的最低剂量.方法 选取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间在我科行试验性放疗的49例患者,原发灶单发者30例,多发者19例(2个病灶者14例,3个病灶者4例,1例已脑室播散有4个病灶),共74个病灶.病灶体积采用患者试验性放疗前、后CT/MRI片的测量数据,试验性放疗剂量为10~38 Gy/5~19 f,中位剂量为12 Gy/6 f.以试验性放疗后病灶体积缩小50%为准,缩小≥50%者,认为其对放疗敏感.结果 病灶体积缩小(R)<50%有8个(10.8%),病灶体积缩小≥50%有66个(89.2%).结论 DT 12 Gy/6f可作为拟诊颅内生殖细胞瘤的试验性放疗剂量."
这 两篇论文的内容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在拿病人搞研究、做试验。他们这种拿病人做实验研究的活动显然没有获得国家批准,因为当时他们不具备合法的放疗资质。这 样做也没有将实情告知过病人并征得他们的同意,他们把病人当作小白鼠一般的试验品,是严重蔑视、作践生命的行为,若用《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来 比照,他们的行为严重的侵犯人权,是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的反人类罪行。这些丑恶行径大白于天下,将会给我们国家卫生事业的对外形象严重抹黑。我们现在拿刘 匡宁在天坛医院误被诊误治这个医疗事故仔细想一想,为什么北京天坛、普仁两家医院会在这个诊治过程中犯下不可思议的低级错误?明明可以用他们熟知的诊疗规 程对患者作出正确诊断,明明可以用他们最擅长的手术技术对患者进行正确救治,可他们偏偏对患者进行的是他们尚不具备资质、设备应用条件、无合法资格放疗医 生的放射治疗?若不是主观蓄意拿病人做活体实验,又是什么?这种不惜牺牲患者宝贵生命搞研究、做实验的行为,是主观恶意程度极高的谋财害命、谋名利害命的 犯罪!!!邱晓光、罗世琪两人所从事的这种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属于人神共愤的犯罪行为,必须引起国家卫生部的高度重视,立即做紧急的应急处置。司法机关绝不能视而不见,应作为大案、要案,依法追究和严惩。转载: 北京天坛医院专家治死南京MM 还收取万元出场费
我的女儿叫王茜,今年26周岁。2000年考入南京医科大学。金榜题名,一度是我们家庭的骄傲。也是邻里乡亲教育子女的榜样。2005年,我们农村人用血 汗钱,终于将女儿培养到大学毕业,并就职于南京江浦医院担任外科医生,2008年年底,女儿步入婚姻殿堂,开始了自己小家庭的幸福生活,并规划于虎年孕育 新的生命。
一场意外的灾难降临下来,无情的现实总是摧残有情的世界。2009年11月21日,正在上班的女儿感到头疼。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头疼也仅仅是根本 就不起眼的小毛病。但身为医生的她为了慎重起见,到江苏省人民医院做了头部检查,经CT、核磁共振确诊为脑部肿瘤,随即入住该院。
院方决定手术,并邀请了北京天坛医院神经外科专家张玉琪为女儿王茜主刀,时间定于2009年12月2日。前一天晚上11时左右张到南京,在住地南京古南都 饭店与省人医的有关专家短暂接触,看了片子的张说该病灶中间有白点,有可能是“畸胎瘤”,但要等到手术时才能确定,我们病人家属十分宽慰,按事前约定在宾 馆中给了张一万元人民币,张欣然接纳。
一个虽患病但未发作(CT也可见证),依然能够正常工作、生活,尤其是能够坚守岗位的年轻女孩,一个活泼开朗的大活人走进手术室,就瞬间失去年轻而宝贵的 生命。术中院方未向家属通告任何手术中的情况,术后也未作说明,可以说,这是一起医院盲从,专家作庸,草菅人命的恶性医疗事故,直至亡灵安葬后,院方也未 作出真正病理定性,更为可恶的是,这个披着双料专家外衣的张玉琪先生,自知手术失误,病人未出手术室就急于离开,匆忙中尚未忘记向我们病人家属再次索取 3000元手续费,其医德医风何等恶劣,人财两空的苏北农民只能仰天痛哭,这是什么世道?
在没有接触病人,未经会诊也未制定任何手术方案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仅凭个人经验,张自满自信,匆忙手术,期间造成女儿王茜大出血(输血高达12000多 毫升),手术历时十二个钟头,等女儿王茜被推出手术室的时候,仅仅再依靠现代医疗器械维持一息尚存的心跳,实际上病人实已死于手术台,这个事实令家人难以 接受。
死者含冤九泉,生者痛不欲生,为弄个明白,讨个说法,特向有关部门提出以下几点诉求:
一、要求省人医主管机关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还病者家属真正的知情权。
二、人死不能复生,应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三、要求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天坛医院,勒令张玉琪退还“杀”人手续费,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
申诉人:父王志富 母耿秀华
转载: 北大第一医院医疗事故调查
|
转载:嵊州市妇保医院点滴致死五月婴儿
|
|
转载:『长沙』一个“父亲”的独白:宝贝对不起
『长沙』一个“父亲”的独白:宝贝对不起
转自: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y/Content/293/1/67168.shtml#Bottom
访问数:186 回复数:9
这是一个父亲的悲哀,首先我要跟儿子你说声对不起,是爸爸帮比选择了这样一个没有医德的医院,你还没有来得及看一下这个世界,就走人了天堂,儿子你一个人走好,爸爸在远去看着你... ...10月20的凌晨,老婆离预产期只有10天了,晚上老婆疼痛不忍,咨询了一下朋友,知道老婆要生了,很高兴,尽管是凌晨,我还是按原计划选择了我们唯一的 一家大医院(长沙市宁乡县人民医院)早知道是这样一家没有医德的医院,打死我也宁愿到妇幼医院了,儿子爸爸对不起你啊,原谅爸爸!!!
1点我们入住了宁乡县人民医院 做了B超心电图 一切正常,医生建议你妈妈顺产,2点,宝宝你妈妈痛的很厉害,我只能看着她钻心的痛,却只能看着,帮补了一点点忙, 3点,宝贝你妈妈痛得坐立不安,我去咨询了一下医生,医生说没事很正常,4点痛的实在太厉害了,我都有点慌,忙着给BABY你妈妈抚摸减轻她的痛疼,5 点,啊,痛的都直流汗了,好焦急哦,妈妈就说好痛哦,宝宝你还不出来,你在早上不出来我就把你剖出来,我就说老婆,医生都叫你顺产了,顺产好,6点痛的在 地上走来走去,我看不下了,正好有个护士来了测il一下tui心率, 一切安好,我就问护士是不是老婆快要生了,护士说你去问下医生吧,我就跑去问医生,医生不耐烦的说要生了就是这个样子的,你急什么急啊,我悻悻的回到床 边,我就在抱怨,我选择你这个大医院就是为了服务好点,我和老婆都是第一次生小孩我们怎么知道啊,7--8点,老婆还是痛的好厉害由肚子改为痛屁股了,我 想大楷就是入盆了吧,老婆痛的催我去问医生,问什么时候可以生,我不想去,我不喜欢她们的态度,唉,还是去了看着老婆都好可怜的,结果去问医生,医生凶巴 巴的说,就你一个人啊,都是这样子的,一个一个来,等下安排你进产房,我只得乖乖的回去告诉老婆,等到9.20分终于有人来带老婆入产房了,我好兴奋,觉 得自己马上就可以做爸爸了,我很高兴的发信息给我的朋友,进产房了,呵呵3--4小时候我就升级了......
等啊等,一个小时好漫长哦,我忍不住偷偷的走进产房,刚进门就被轰出来了,男人不准入内,我急了只要她一个人在产房啊,我马上的电话叫哥哥把妈妈带来,好 让妈妈去陪她,我偷偷的看见她只是还在产房待产,到中午了我帮老婆送饭进去,老婆已经痛的眼泪直流了,老婆央求的对旁边的护士说,要不我们的剖了吧,太痛 了,护士看了看说身材这么高生吧,生的小孩好些,我就劝老婆,生吧,都疼了这么久了因该就可以了,
到了下午,我进去见老婆,老婆痛的好厉害,哇哇直叫,旁边的护士凶巴巴的说,叫什么叫啊,别叫了,我听了很别扭,人家是痛成这样的,你跟人家好些说不行 吗,我看你好像也没有生孩子嘛,也是女人... ...老婆又开始央求我,剖了吧,我不生了,我看痛成这样,我就跟护士说,要不剖了吧,护士说,那你这样还有谁生孩子了,哪有生人不痛的啊,她检查了下, 宫口只开了2厘米,还差一厘米,我又劝老婆,忍忍吧,人家医生都说能生的,到了下午4点,老婆还是好痛我叫护士检查了一下宫口,结果还是2厘米,我就和医 生说老婆太可怜了,剖了吧,这是来了一个医生,护士就说你问医生吧生就生 剖就剖,我只好问医生,医生就说宫口收缩不好,打一钟在看下,不能生就剖吧,我的天啊,我为什么要答应他,如果是剖了,就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因为我找 首人打了招呼的,那时的话主治医生都还没有下班,我就这样错了,我好恨我自己啊,我太傻了,太笨了,为什么还有等,为什么不自己拿主意...天啊,我真的 想死... ....
到了五点老婆还在发作,不过有5个厘米了,但这时不幸也降临了,好点的主治医生都下班了,和我说要打钟的那个医生也下班了,我好恨那个医生为什么不做完自 己手中的事就回家了,就这样放心的交给了一个实习医生和两个护士,才开始是那两个护士把我老婆折磨了一个多小时,这时有进来了一个实习医生,这个护士就和 她说,你是医生你来检查下吧,天了她不是医生有莫有样的折磨了我老婆1个半小时,恶梦还没有完,实习医生看了下,她说还是你来吧,天啊,我老婆就被他们折 磨了将近2个小时,我看情形不对我就和他们说了你们找老点的医生来接生吧,但他们没有听我的,说把产妇推进产房吧,我一听急了,还是她们这样折磨啊,我就 发信息给我的朋友,托她帮我找个经验好点来,但非常可惜,我朋友告诉我她生的时候也是这种小姑娘接的生,叫我放心,天啊,我能怎么做,都这样了,小孩被他 们卡在骨盆2个多小时,中间我老婆坚持要剖,但那个护士坚持要我老婆生,我老婆都说了生不出来了,她自己感觉的到,唉,这个臭护士,没进产房前海测了 tui心力,一切都还好,进产房30分钟过去了,我老婆已经被她们折磨得没有一点力气,她们没有办法了才叫了一个妇产主任来,只20分钟你就出来了,但一 切都迟了,宝贝你已经走了,夹在那个地方2个多小时,宝贝,你就这样走了,没来得及看妈妈一眼... ...
宝贝,你丢下了妈妈一个人在手术台,妈妈打出血,也差一点走了,找那宁乡人民医院唐副院长理论,他说,女人生孩子就像是一张纸,随时都有死的可能,医院打 不了包票,感冒我们都不包会死人,这是人说的话吗,他连一句道歉都没有,宝贝啊,你把这些没有道德的人带走吧,爸爸没有这个能力,爸爸是一个没有用的弱示 群体,爸爸还不知道怎么跟你去讨回公道,求求各位看了的朋友转发,欧阳此生感激不尽... ...
宝贝请在天之灵保佑爸爸妈妈帮你讨回公道... ...
求助热线:13875963716 欧阳 求助律师 我们有小孩遗体,和当天的病历记载... ...感谢
转载:刘霞:给晓波朋友们的公开邀请函
(博讯北京时间2010年10月25日 转载)
民主中国编者按:本文由民主中国网站、维权网、参与网共同发出,由于维权网和参与网被攻击,还在修复中,故而,首发民主中国网站。谢谢!
作者:刘霞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更新时间:10/24/2010 1:24:42 PM
亲爱的朋友们:
我是刘晓波的妻子刘霞。晓波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消息传来,我和大家一样,内心充满感动和感恩,感谢国际社会和诺贝尔委员会对晓波多年努力的认同, 感谢朋友们这么多年对晓波的支持,感谢所有《零八宪章》签署人。晓波说过,这个和平奖属于六四亡灵,我想,这个奖也属于大家,属于所有那些为了捍卫尊严而 无所畏惧的中国人。
遗憾的是,从10月8号开始,我就处在软禁当中,行动没有自由,和外界通信也极为困难,我不知道对我的这种非法软禁还要延续多久,我对此表示严重 抗议,我呼吁官方遵守法律,立即停止对我正常生活的干扰,尊重国内和国际社会的正当要求,尽快恢复晓波的自由,让我们得以进行正常的生活。
最近,诺贝尔委员会通知我,他们将于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举行颁奖仪式。从目前情况看来,晓波或者我前往领奖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但是我相信 晓波肯定会希望朋友们能出席这个历史性的典礼,共同分享这份荣耀。 因此,在我还能发出信息的时候,我想公开邀请下列晓波同道和朋友们参加12月10日在挪威奥斯陆举行的和平奖颁奖典礼:
于浩成,鲍彤,李锐,杜光,李普,沙叶新,张祖桦,丁子霖,蒋培坤,王淑玲,资中筠,许医农,丁东,王康,张宏,梁文道,吴茂华,张显扬,胡舒 立,刘军宁,张旭昆,何光沪,朱学勤,吴思,卢跃刚,李大同,章诒和,徐晓,刘苏里,王小山,郝建,王朔,姜文,陈凯歌,韩寒,李银河,高�,高强,张先 玲,齐志勇,孙文广,余世存,周舵,高瑜,蒋�文,余杰,王怡,廖亦武,戴晴,赵达功,秦耕, 温克坚,莫之许,刘柠,郑旭光,王德邦,杨恒均,唯色,肖雪慧,野夫,野渡,侯梅新,昝爱宗,傅国涌,张大军,郭玉闪,王俊秀,陈子明,胡石根,秦永敏, 江棋生,李海,朱虞夫,王荣清,佘万宝,陈卫,杨海,马少方,陈明先,贾建英,杨子立,张宏海,高洪明,刘京生,陈西,欧阳懿,刘荻,张辉,卢雪松,周中 陵,柳传志,王石,高耀洁,冯正虎,曾金燕,许志永,范亚峰,梁晓燕,姚立法,万延海,高智晟,陈光诚, 游精佑 栗宪庭,江艺平,程益中,贺卫方,夏业良,冉云飞,连岳,崔卫平,艾晓明,流沙河,铁流,叶孝刚,陈奉孝,李昌玉 尚宝军,丁锡奎,莫少平,浦志强,滕彪,陈永苗,李苏滨,李柏光,李和平,李方平,江天勇,张星水,庄道鹤,张鉴康 王金波 王仲夏,殷玉生,杨立才 朱菊如,车宏年,查建国 吴义龙,黎雄兵,凌沧州,张博树,李元龙。
我知道,上述邀请名单肯定是不完整的。请原谅,我并不熟悉伸张权利的民间社会生态,而目前的处境也不允许我和晓波的朋友们做充分的商量,因此,我 只能根据有限的信息和记忆拟出上述名单。我欢迎更多的海内外朋友前往参加颁奖仪式,请有意者发邮件到这个地址:nobellxb@gmail.com, 我已经委托杨建利先生进行联络和处理。
上述邀请名单中还包含了部分知名传媒人,文化界人士和一些企业家,我也希望他们能拨冗参与这个典礼。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各个阶层的共同努力。
刘霞
2010-10-20
(博讯记者:蔡楚) (博讯 boxun.com)
转载:回族访民夫妇天安门自焚 生死不明(图)
转载自北美在线:
回族访民夫妇天安门自焚 生死不明(图)
【北美在线 NAOL.CA】 2010/10/15 分类:时事 来源:明报
北美在线(NAOL.CA): 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昨日揭幕,在这一敏感日子,北京天安门前却发生怀疑是上访者自焚事件。消息透露,一名天津回族访民不满投诉长期未获受理,昨日驾车到天 安门与丈夫一起自焚。而昨日五中全会场地京西宾馆周围亦戒备森严,公安、武警「十米一岗」,还现场兜捕上访者。
新京报网站昨日引述新华社报道称,「据北京市公安局新闻办通报,昨日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天津牌照的白色汽车由长安街自东向西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值 勤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消防人员也随即到达扑救。约10分钟后现场恢复正常,车辆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但至昨晚,新华社、新京报网站及北京市公安局网站上, 均不见相关报道。
北京天安门前却发生怀疑是上访者自焚事件
有内地网民昨日在微博上透露,一辆白色私家车上午于天安门城楼东侧处突然起火。事发时现场黑烟滚滚,途经车辆和路人一度都停下拍照,空气中�漫刺鼻味道, 大批消防及警察迅速赶到现场,扑灭火势,拖走车辆,并且清扫乾�现场。而从网上图片看到,浓烟一度逼近天安门城楼。本报获得的消息称,车上自焚的是一对夫 妇,用了5瓶汽油,至截稿时两人生死情况仍不明。
北京天安门前却发生怀疑是上访者自焚事件
一个名为「权利运动」的维权组织报道指出,起火私家车上的两人是来自天津的回族上访者张培馨及其丈夫,张身患肝病,已经非常严重,加上认为自己诉冤无门、生存无望,因此两人一起到天安门前点燃汽车自焚。因张培馨的手机无法接通,自焚事件后两人情况不明。
另据中国公民维权联盟等维权网站记述,现年42岁的张培馨,3年前因两个未成年孩子在学校遇到「民族侮辱」,加上生活保障等问题未获解决而开始上访, 2007年至08年期间,当时双目已几乎失明的张培馨曾表示,多次赴京上访均遭到天津北辰区地方政府的非法关押。
另一方面,在五中全会会议场地─距离天安门广场约数公里的京西宾馆,昨日凌晨开始已戒严,公安、武警「十米一岗」,数百辆警车及防暴车停靠路上,执勤便衣统一穿西装,靠近京西宾馆一侧还拉起警戒线,禁止行人靠近,令交通挤塞。
宾馆周边还有数十名专职「截访人员」徘徊,仅一个下午已有多逾30名上访者被他们带上大巴。
2010年10月21日星期四
转载:谁是中国社会最大的恶?
以下博文转载自“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首发
谁是中国社会最大的恶?
国家拨5900万重建款,到灾民手中仅剩50万,11个村被洪水吞没后,政府却建起了办公大楼。哪里?陕西华阴市。这是作恶还是造孽?
年年灾难多,多灾多人祸,如三聚氢胺、拆迁自焚,等等,归根结底是不受监督的权力腐败。掌权者依仗强大的国家机器强力“维稳”,甚至与黑恶势力勾搭成奸,权力与资本结成腐败利益集团,顽强狙击政治体制改革,将中国一步步拖进深渊。
一.公权不公,祸国殃民。改革之初,民众的权利受到损害时,敢理直气壮“我去告你”。而今,官员叫嚣:“你去告我呀!”“你们算个屁!”“你是为党说话, 还是为老百姓说话”“谁叫你直播的?”省长敢拿走记者的录音笔,书记敢拍桌子说:“什么叫恶?跟政府作对就是做恶!”谁跟政府作对,那是自己找死。警察一 次次悍然出动,跨省抓记者、捕作家,拘网上发帖者,当事人悔过“我再也不发帖了”。
二.物价上涨,百姓难受。几年前一块钱能买几把青菜;今天几块钱买一把青菜。几年前一套房花尽一辈子储蓄;今天花上几辈子的积蓄也很难买上;几年前可以坐廉价火车;今天廉价火车已经成为历史。几年前钱存银行吃利息;今天银行吃你……
三.非正常死亡,世界第一。继成都唐福珍拆迁自焚后,又有江西宜黄一死两伤自焚的事件,事主在家设灵堂,“晴天霹雳天上掉大祸,阴曹地府阎王也想哭”,横批“天怒人怨”。这副对联是集市上一位卖字老人闻讯挥笔而就的。
中国最近的一次矿难发生在10月16日清晨,河南禹州平禹煤电四,遇难26人。该矿2008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3人死亡。两次事故发生在同一矿井同 一作业面。人,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人,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块神奇的土地, 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看看智利,33名矿工井下生存了几十天安然出井,有中国网民写出文章《智利万岁》。
四.官员自杀不绝。从省部级、厅局级到县处级、科级,从党委政府到金融、教育、税务、公安,从跳楼、开枪、卧轨、撞墙到割腕、上吊……都是有关部门发言人说死于“忧郁症”。这简直是公开侮辱老百姓的智商!
五.社会财富的三分之一以上,掌握在“红色家族”手上。官商原本是一家。有一则资料介绍,十五届中央纪委书纪吴官正说:“根据中央的考察、调研,不能说全 部,也有百分之九十的省市二级党委已经变质,至少有百分之八十的党政一把手是不称职,不合格的。”闻之惊心动魄,思之莫名其妙,却是无可奈何。
六.社会丛林化。底层欺负底层,底层蹂躏底层,底层虐杀底层,暴力横生,弱肉强食。你掺假,我投毒,乌鸦不说猪黑,门门门整熟人,整个社会变成一个黑砖 窑。权力黑恶化,人性邪恶化,“校园袭童案”,“富士康13连跳”,公交车爆炸,惊恐的小学生呼喊:“为什么不去杀贪官?”路人刷出标语:“怨有头,债有 主,前面右转是政府!”
七,人才荒芜化。在航天领域内,能看见科研成果,其他地方有人才涌现吗?国民政府时期,西南联大培养出了好几个诺贝尔奖获得者。钱学森临死发天问:“为什 么我们的教育培养不出杰出人才?”曹禺的女儿万方回忆,父亲说“我要写出一个大东西才死”,然而他不会思考了,不会创作了,不会说话了。他活了86岁,他 的代表作还是23岁时写下的《雷雨》和26岁时写下的《日出》。曹禺的悲剧可以归于“文革”摧毁人性,今天又是什么东西在摧毁人格?“鬼词作家”,“含泪 大师”,“现在是中国文学最好的时期”,“准中科院院士”雇凶伤人,教授“日记门”创造了性消费的 “吉尼斯纪录”,文化名人成娱乐明星,小品演员堕落为“中国最脏的男人”……
八.“精英与财富流失”。今年6月16日,国务院侨办宣布,中国海外侨胞的数量已超过4500万,绝对数量稳居世界第一。广州、佛山、东莞三 地,光2009年移民去美加两国就达1500名,外流财富至少45亿元,相当于两座世博会中国馆。办理移民的多为企业家、公司高管、经商人士,他们把小孩 送出去。还有留在国内做官的,如邓亚萍把孩子生在了法国。
九.“夜郎自大”,得意忘形。哪样食品无污染?那样极端灾难没出现?湖南新晃县敢斥资50亿重建“夜郎古国”,基层官员敢说“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区 委书记敢说才有“什么叫恶?跟政府作对就是恶!”,网上敢叫嚣:中国什么也不怕,似乎中国真的已经强大到老子天下第一……
毫无疑问,中国社会在崩溃,政府公信力丧失,司法公信力丧失,媒体公信力丧失。政府倾尽一切力量在维稳。究竟是维的什么稳?某些人的屁股的稳定。如果实在 稳定不下去了,某些人会使出最后一招,逃之夭夭——他们已经把家产老婆孩子都转移出去了。在此之前,拼命抓紧权力,“绝不搞那一套”。一些官员为了自身的 利益最大化,“数字增长”太迷信,敌我意识太强烈,竟然把滥用权力、侵害民众权益等犯罪行为,当成追求国家富强的捷径。某些人以为,打江山坐江山是理所当 然的,权力永远是他们家的,怎么可能还给人民?对此,习近平副主席很清醒地说:“权为民所赋”。说,还不够,更重要的是做,把权力还给人民:把选票还给人 民,把言论自由权、自由结社权等等还给人民,只有这样做,才能制止中国社会最大的恶,才能创造出社会的新善,实现人权,实现善政。
正常情况下,政府不是社会最大的恶。但是,如果执政不当,那将会成为社会最大的恶。
没有真正的民主就没有真正的人权
回到加拿大的这些日子里,一边收拾着杂乱的家,一边体验着安静而祥和的生活,沉浸在满眼的美丽秋色中。而我的心情则无法与这美丽,和平,民主的生活同步。
多日未曾上网的我今天突然开机,看到了这样一篇博文,让我稍有平静的心再次回到了那个充满了谎言,强权,霸道,弱肉强食的恐怖中国,这位深谙世事的爸爸的呼声又何尝不是许多中国父母的绝望之声呢?“而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憧憬正常安然生活的公民,今天以一个父亲的名义发誓:如果我的孩子在这块罪恶的土地上遭遇诸 如毒奶粉、问题疫苗、有毒食物、校园安全、无辜杀戮……等任何一种与公共事务、社会性因素相关的致命伤害,我绝对不会维权、上访、自焚,只会寻找一切可能 与这个政府当中的任何成员同归于尽。”
这位勇敢父亲的呼声让我回忆起过去一年来,我与中国访民相处的日日夜夜里,听到他们的一桩桩离奇冤案和他们一次次向我重复的中国法官们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就这么判了,你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 我再次深深的感到,没有真正的民主就没有真正的人权。而这位善良父亲的呼声是多么的现实,无奈和悲惨。
全文参见:http://gmhdstudio.blog.sohu.com/151998392.html
(2010-05-14 05:16:01) |
|
一、把学校建成碉堡也保护不了我的孩子
作为一个充满恐惧的四岁孩子的父亲,我不得不再一次来谈论杀童案。
孟建柱说:要坚持严打严防,打得犯罪分子不敢对孩子下手,防得犯罪分子不能对孩子下手。http://news.qq.com/a/20100513/000179.htm
我说,你要么是善良的傻逼,要么是装逼的骗子。
温家宝说:袭击儿童案应先解决深层矛盾。
我说,你总是说着无比正确的废话,却从来没有指出过一条可行的出路。
我想说:
把学校建成碉堡也保护不了我的孩子
把所有神经病全部关起来也保护不了我的孩子
把所有网站、平面媒体办成白板也减轻不了我的恐惧
我从你们的话语里,从来都找不到安慰。死的是我们的孩子,不是你的。而这些杀人犯也是在我们中产生的,你们的手上也没有直接染上鲜血。
可是,我们不知道问 题的真相,每一个关心血案的父母都找不到充分自由表达的平台。我们都只好在恐惧中等待你们来解决一切问题,于是,每出一件新的血案,我们对你们的不满,对 你们的愤怒就平添三分;每出一件新的血案,我们内心的恐惧和绝望就平添三分。而越来越多的人都在鲜红、狰狞的血镜里看到自己的样子越来越像郑民生。
二、我们看不到悲剧的尽头
对待这种无理性、无逻辑的血案,就案件处理本身来说,只有两种办法:
一种是防范和镇压。对每一点威胁都迅速出击,对每一点安全漏洞都严防死守,对每一个罪犯都严厉打击。这样做虽然必要,但却效果有限。我们不能把每一个孩子整天锁在铁屋子里,对于一心求死的人来说,再严厉的打击都没有用。
一种是赎买。对于具体的潜在的不满者,因担心他作案而予以绥靖。对于个案或许有效,但却容易造成一种“恐怖要挟”效应,对其他心怀不满的人形成一种错误暗示。这个办法无疑是扬汤止沸。
所以,简单地把杀童血案看成政府—罪犯之间的较量,那政府一方永远不能获胜,而我们也永无宁日。
最近一个多月来的杀童案件,从地域到学校级别再到凶杀的具体原因,我们从中找不到任何真正有效的规律——除了任何刑事案件都存在的空洞的“不满”“不平”,因此,从具体的应对措施层面,无论我们还是你们都无法立刻找到最有效的应对策略。
到目前为止,我们看不到悲剧的尽头。
三、搞错了的关键词
可以确切地说,疯狂的无逻辑的杀童案,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的问题,不单单是政府的问题。所以,靠你们指手画脚,解决不了问题。每一个充满恐惧的孤单的父亲母亲,同样脆弱而盲目,同样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这一系列血案,其实是政府——社会——不满者之间的架构完全断裂的结果。要修复这个架构,最重要的一环不在两端,而在中间。
和谐社会,在血色的熏染下,已经成了一个残酷的笑话。但是,这本来是一个极好的愿景。也许,一直以来,我们都搞错了这个愿景的关键词。它的关键词是应该是“社会”而不是“和谐”。
社会之不存,和谐焉附耶?把着力点放在修饰语而不是中心词上,跟建空中楼阁没有什么两样。
当政府的触角全面掌 控社会的每一环节时,社会的自我修复功能就完全丧失。我们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你的身上。血案发生了,我们除了高声痛斥原本属于我们之中的杀人犯之外,就 只能袖手一旁,等着你口径一致地通报案情,等着你慷慨激昂地表态和自我标榜,等着你来引导我们的思想,安抚我们的情绪,等着下一次悲剧的发生,一直等到恐 惧与绝望不断滋长,等到连我们也不由自主地渐渐变成了烦躁不安的郑民生。
四、摆脱宿命的选择
我们辛苦恣睢地活着,我们没有精力也不愿意去管他人的闲事,我们所有的善良都倾注在家人身上,在孩子身上。我们念着“老婆孩子热炕头、踏实苦干跟党走”,每日里自求多福。我们从来不敢想象,就这样,屠刀也会落在我们无辜的孩子身上。
当鲜血四溅时,茫然 的恐惧、悲哀和愤怒在我们中间四处蔓延,我们找不到倾泻的方向。简单地在精神与肉体上将一个束手就擒的杀人犯揪出来示众,并不能减轻我们的恐惧与绝望。而 且,推己及人,我们能够理解每一个被害儿童的父母,他们心头的创伤都永远无法弥补,而他们中的每一个都会成为潜在的郑民生。随着血案频繁发生,这样的数字 将会以几何级数的增加。再加上原本就存在的无数伺机而动的疯狂灵魂,让人稍念及此,便会彻夜地不寒而栗。
这些血案的发生,让 我们知道,一个个原子化的个体,它可能既是最温顺的绵羊,也可能瞬间就化身为疯狂的恶狼。单纯指责、要求或者依赖政府,保护不了我们的孩子,我们每个父母 个人能采取的一切办法,也保护不了我们的孩子。从我们之中产生的凶手,完全是疯狂而盲目的,我们无从判断,我们自己的孩子是否就是下一个目标。
我们还有什么选择吗?
在一个政府可以随意干预和掌控社会的国度里,成为绵羊或者恶狼几乎就是我们的宿命,从1949年到1978年,我们的祖辈父辈的命运已经证明了这个判断。
但是,78年以后,随着经济管制的放松,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一体化进程的推进,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曙光。这就是在无条件的温顺和无理性的暴戾之外,我们还有第三种可能性:成为一群可以互相取暖,互相支援,以理性诉求的方式来争取我们正常生活的权利、尊严的现代公民。
然而,因为狭窄和暗淡,使先行者在这条道路上行走得无比艰辛。我们中的很多人,要么在沉睡、要么在犹疑、要么把依赖你们当成一种不愿更改的习惯,麻木、自私、怯懦早已成为我们的精神常态。
不知道无辜的孩子的鲜血,能否对我们的灵魂有一点点触动?
四、重新发现社会
我在《四月,一个残 忍的月份》中引用的一张图中有一句话:“冤有头、债有主,前面左转是政府。”它被广泛引用,引起了网民们的强烈共鸣。但其实,这并不是真理,而只是一种警 醒。从每一个个案的已知讯息去分析,已发生的几桩血案,都与对政府的不满没有绝对的因果关系,有些甚至关联度很小。——换句话说,从一般意义上看,几位血 案凶手的利益受损程度,并没有达到足以使他们以命相搏的程度。至少远远不如自杀抗拆、暴力抗拆、极端求薪事件中那些苦主的受损程度。
另一方面,不屈不挠 地与政府较劲的人们——那些常年维权的、上访的人们,反倒极少有人会采取这种极端的方式来报复社会,至少这些血案的凶手中没有他们这些本来对政府最为不满 的人们的身影。因为,他们渴求的正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在他们身上,我们才可以触摸到一些真正的理性公民的品质。
无辜的鲜血是最好的警醒,它能让政府和民众暂时摆脱彼此对立的利益结构的纠缠,站在人性的底线上来重新审视这个病态的社会。它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认识到单纯依靠个体的力量或者依赖政府,都无法让我们安然地生活。
所以政府除了一厢情愿地帮我们做事,更多地应该考虑让我们做事。当然,这里的做事,显然不包括违反法律的血亲复仇,而是指在法律的框架底下,把更多的反思、探索的事情放手交给公民, 1000个、10000个……甚至每一个已经或将要为人父母的公民一起来思索,一起来行动,才有可能慢慢摸索出一些合适的,可行的思路。
“民间是个好东 西”,一个自发自为、自由自我的民间社会的存在,是一个社会在日常生活中谋取进步,并在关键时候化解危机的力量之源。因为民间永远在时代的风口浪尖上,在 生活的最深处;民间在日常生活中感知社会的进步与腐朽,通过一点一滴的改造使社会不断告别绝望走向新生。(熊培云)
解铃还需系铃人,社会性的悲剧,只有通过社会性的公开的充分的反思,才能最大程度地减少我们这些社会成员“基因突变”为郑民生的可能性。
五、墙
公民社会的公共精神,是个庞大的体系,涉及到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公共生活领域,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个人生命健康和生活秩序。公共精神包括独立的人格精神、社会公德意识、自制自律的行为规范、善待生命社会的慈悲胸怀。(潘强恩)
公共精神的起点,在于公民意识的觉醒——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意识到摆脱绵羊与恶狼的循环宿命,是回归正常安然生活的必经之途。公共精神培育,必须依赖于自发的公民组织的示范与传播。
人心是不死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对这个社会做出良性反应。有了这一些人,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公民社会组织就会壮大起来。在中国,关爱之川隐于“地下”,需挖一道明渠将其汇聚。(梁晓燕,“自然之友”创始人之一)
但是,在我们这里,一切实际操作的可能性都挡在一堵墙外。这堵墙就是政府管制,包括媒体管制和对民间公民组织的自发活动的干预。我们很容易想到,这是执政党维护其合法性的必要和必然的手段,是一个刚性的无法化解的矛盾。
西班牙学者奥尔特加・加塞特早在1930年就在《大众的反叛》一书中发出警告:现代国家作为一种人造之物可能超出人类可以控制的范围,变成了一台可以操控一切的庞大机器。在 加塞特看来,威胁文明的更大危险是:国家干预、国家对一切自发的社会力量的越俎代庖,因为这等于取消了历史的自发性,而从长远来看,维持、滋养并推动着人 类命运的正是这种自发性。当这种自发性被国家的干预打断,就不会有新的种子能够开花结果。社会不得不为国家而存在,个人将不得不为政府机器而存在。就这 样,国家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又对人类生活推行进一步的官僚化。
由此看来,这样的政 府不能解释为中国特色,而是现代化过程里人类组织的一种常见异化。但是,在血案面前,我更愿意暂时放下这些带有专业术语的批判,而轻轻地问一句政府人士: 当你们在控制媒体报道和舆论风向的时候,当你们下班之后走在去幼儿园接宝宝的路上的时候,难道心里就从来没有过愧疚、担心和害怕吗?
如果没有,不妨从头看看此文;如果有,不妨站在我们的角度想一想。
六、当务之急
我已经不愿意再写下去了。恐惧、忧伤、愤怒、愿景我都已经说了,在写到“墙”之后,接下来又会回到虚无和绝望。我不想重复这些。
现在的当务之急,比 给学校造碉堡更急的是让我们说话。让媒体进行公开的深入的调查,释放真相;让凶手和潜在的凶手表达他们的怨恨或者愧疚;让受害宝宝的父母们表达他们的愤怒 和忧伤;让天底下所有的父母表达他们的关怀、反思和建议;让这些惨不忍睹的血案成为整个社会性反思的起点,成为重塑公共精神的契机。
如果你们连这一点点改变的欲望都没有,如果你们连这一点点空间都不肯释放,你们就等着随着罪恶的民族一起堕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或者被噩梦惊醒的人们彻底推翻吧。
而我,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憧憬正常安然生活的公民,今天以一个父亲的名义发誓:如果我的孩子在这块罪恶的土地上遭遇诸 如毒奶粉、问题疫苗、有毒食物、校园安全、无辜杀戮……等任何一种与公共事务、社会性因素相关的致命伤害,我绝对不会维权、上访、自焚,只会寻找一切可能 与这个政府当中的任何成员同归于尽。
2010年10月8日星期五
2010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刘晓波的简历
刘晓波简历
1955年12月28日生于吉林省长春市
1969年--1973年随父母下乡到内蒙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公社
1974年7月作为知识青年插队到吉林省农安县三岗公社
1976年11月回到长春市建筑公司当工人
1977年进入吉林大学中文系学习,1982年毕业获文学学士学位。
1982年进入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读硕士学位,1984年毕业获文艺学硕士学位。
1984年--1986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任教。
1986年--1988年在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读博士学位,1988年毕业,获文艺学博士学位。
1988年8月--11月应邀赴挪威奥斯陆大学讲授中国当代文学。
1988年12月--1989年2月应邀赴美国夏威夷大学讲授中国哲学、中国当代政治与知识分子并进行该专题的研究。
1989年3月--5月应邀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后因回国参加“6・4”而中断。
1989年5月--6 月4日在北京参加“6・4”运动。
1989年6月6日--1991年1月因参加“6・4”运动而被捕。1989年9月被开除公职。
1991年1月—1993元旦,在北京从事写作及民运。
1993年元旦-5月,作为访问学者前往澳大利亚,中间受邀赴美国,接受记录片《天安门》制片人卡玛的采访,并在哈佛大学、加州大学、卫斯理学院等发表演讲。
1993年5月-1995年5月,在国内从事写作及民运。
1995年5月18日--1996年1月,因从事自由写作及民运、呼吁为“6・4”平反、保障人权而被囚禁,完全失去自由。获释后继续从事上述运动及自由写作。曾执笔《反腐败建议书————致八届人大三次全会》和《汲取血的教训 推进民主与法治进程——“六四”六周年呼吁书》。
1996年10月8日--1999年10月7日又因上述原因而被捕,劳动教养3年。
1999年10月7日获释至今,在北京从事自由写作和民间维权。
获奖情况:
1990年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1996年再次获美国《人权观察》颁发的“海尔曼人权奖”
2003年中国民主教育基金会第十七届“杰出民主人士奖”
2004年记者无疆界和法兰西基金会颁发“捍卫言论自由奖”
2004年第九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新闻腐败”不是新闻》,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1月号。
2005年第十届香港人权新闻奖大奖,获奖文章为《权贵的天堂 弱者的地狱》,发表于《开放》月刊2004年9月号。
2006年第十一届香港人权新闻奖优异奖,获奖文章为《汕尾血案的始末和背景》,发表于《开放》月刊2006年1月号。
刘晓波主要著作目录
《选择的批判--与李泽厚对话》。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中国)。
《审美与人的自由》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中国)。
《形而上学的迷雾》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此书刚出版即被禁(中国)。
《赤身裸体 走向上帝》时代文艺出版社1989年版(此书命运同上)。
《末日幸存者的独白》中国时报出版社1993年版(台湾);此书部分曾被译成日文
《中国当代政治与中国知识分子》 唐山出版社1990年版(台湾);此书曾被译成日文和英文。
《刘晓波刘霞诗选》夏菲尔国际出版公司2000年版(香港)
《美人赠我蒙汗药》用笔名老侠与王朔合著 长江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
《向良心说谎的民族》捷幼出版社2002年版(台湾)
《未来的自由中国在民间》劳改基金会2005年版(美国)
《单刃毒剑——中国当代民族主义批判》博大出版社2006年6月将出版(美国)
此文于2007年03月31日做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