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医生偷盗患者组织,器官在中国合法。

医生偷盗患者组织,器官在中国合法!


这个案件提示我们,只要我们进了手术室,生命,器官都没有法律保障不被医生偷盗。这就意味着,任何一个自然人,在中国就医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医生可以任意偷盗任何他们想要的组织,器官而不必面临犯罪的制裁。

当我查实了韩路平在手术过程中丢失了高达2000毫升的血液后,我查阅了中国的刑法关于偷盗人体组织,器官的罪名时,我惊讶的发现偷盗人体器官在中国并不构成刑事犯罪。或许是我法学知识浅薄,没有发现,请各位懂法的朋友,帮助分析一下偷盗人体组织器官的罪名。

我下面将要向您介绍的案例,是我研究医疗案例一年多以来最精彩,最残忍的案例。希望您能帮助我将这个案例曝光。这个案件是由我亲自整理,研究出医生如何一 步步残忍的杀害了一位名叫韩路平的年仅16岁的极其优秀男孩的。我甚至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发现是真实的,然而,经过韩路平的很多学医的学长以及她妈妈的很多 医疗行业的朋友的推敲,证实了我的发现是完全正确的,甚至是不足的。这背后可能隐藏着更大的阴谋。

自去年底,我旁听了韩路平的案件的一审后,就算是正式介入了这个案件。后来,我发现这个案件的一审代理律师与医院勾结,编造出一个极不可靠的理由蒙骗她,尽管这位名叫范贞的名律师在法庭上假装阵阵有词的样子,而事实上,他故意将案件引入误区,致使一审败诉。

以下这起恶性医疗伤害的核心内容。

发生在2009年4月18日,因在积水潭医院切除了大腿直骨上一个绿豆粒大小的良性肿瘤19天后,猝死在家中的16岁健康天才少年韩路平案,看似复杂的扑 朔迷离的案情背后,却隐藏着让所有人为之毛骨悚然的不可告人的巨大医疗黑洞。这个案件充分暴露出了医生,医疗官司律师,法官,法医,医疗责任保险人员一致 公认的业界潜规则。即当医生的失误或过错造成患者额外的伤害后,为了维护整个行业的利益和个别医生的私利,医生们所作的往往是将患者"做了"(用最自然的 手法杀死受害患者)。在这个孩子猝死背后,还隐藏着一个更深的秘密,即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偷盗患者血液的秘密。我曾经听说过有的医院医生偷盗患者器官,我无 法相信那是事实,然而,当我亲自深入研究了韩路平的全套住院病历时,我发现在他的手术过程中高达2000毫升的血液被装在引流袋中不翼而飞,没有被输回到 他自己的身体内。而作为三甲医院的北京积水潭医院里当时是有收集患者意外失血并输回患者体内的设备的。

韩路平受害案的大概过程如下:2009年3月27日,体重75公斤,身高1.79米的北京师大附中高二健壮男孩韩路平因等待左侧大骨上0.4厘米大(约绿 豆粒大小)的骨肿瘤(良性骨样骨瘤)切除术住院时,偶然感冒发烧。外科医生在短短的两小时里违法跨科为他治疗,为患者处方和使用了了多达12种中西药物, 以求迅速降烧。由于多种药物存在相互用药禁忌,导致了患者的急性肾功能衰竭。医生伪造了尿检化验单,向患者及家属隐瞒了急性肾衰的事实。随后,他们利用高 超的最自然的杀人技术,在手术过程中,用两个1000ml的引流袋引出了患者高达2000毫升的血液,而没有将这些血液输回到患者体内,这些血液不翼而飞。这个孩子当时没有伤口,没有化脓,这些血液不是医疗垃圾,是16岁少年鲜活的生命之源,到底去了哪里?术后,医生在韩路平的血液化验报告单显示一个持续出血的情况下,坚持为他使用低分子肝素钠6天,加 速了他的出血量,直至达到他们理想的结果---出血量累计达到全身血液的50%,全身主要器官几乎均已衰竭时,歹毒的医生蒙骗驱赶这样的"治愈"患者出院 回家静养。出院后,他妈妈两次致电主治医师,报告孩子病情不好,医生坚决回复说:"没事,术后都这样,独生子女不能太娇气。"十一天后,患者忽然猝死家 中。医生们伪造的病历中显示患者住院期间的术中出血量为100ml, 记录的术后总失血量为135ml, 而根据权威医学书籍,从韩路平住院期间的全血化验单上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丢失量上算出的真正失血量为3000ml。手术室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如果不是 医生们主观想让患者死亡,为什么一群肇事医生眼看着全血化验单上的数据指示患者的总出血量一天天增加,却对他置之不顾,任由他的血慢慢流干,然后赶毫不知 情的他出院,让"治愈"的他"自然"猝死在家中。他死后,尸体被急救车拉到积水潭医院,医生当时告诉他的悲痛欲绝的父母说:"人死在家里,与医院毫无关 系,你们赶快将尸体火化了吧。"事后,这群有钱有势的刽子手竟然可以打通关系,沟通好患者律师和参与司法鉴定的法医,以没有尸检报告,无法确定死因为由, 推卸掉自己的责任,让法院做出"韩路平的死因无法确定,其死亡与积水潭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的判决。判决书中还假惺惺的说看着孩子死了可怜,愿意 支付16万同情费给家长。

根据《黄家驷外科学》记载,人体"短期内失血超过血容量的40%,上述休克症状进一步加重,并出现无尿,嗜睡,甚至昏迷,如继续出血,有心跳停搏的危 险"。韩路平从2009年3月30日下午手术到2009年4月6日早的全血化验单采血的短短六天时间内,失掉了他全身50%的血液。

我发现所有证据后,提出二审不请律师,因为请了也无用,一定帮助医院。我提出要韩路平的同学和我一起出庭为被害的他辩护。

我们于2010年5月12日出庭辩护,我当庭指出医生蓄意谋杀韩路平,二审法官见情况不利,推说我们找到的证据太多,尤其是引用的文献太多,要求我们提供书面的答辩材料,我们提供了,但是,直至今日,法官再不提开庭的事。

我恳求您帮助这个可怜孩子的父母。他们正24小时被便衣警察跟踪,胁持。他们甚至在必要的时候,随时可能杀害我和韩路平的妈妈刘春霞以达到灭口的目的。他 们所能使用的自然杀人方式可能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到的,诸如雇用无业人员采用交通意外,食物中毒,拦路抢劫,入室杀人抢劫等常见的刑事犯罪方式干掉我们。 甚至可以采用制造一个我们自杀的现场的方式杀害我们。我说这些毫不夸张。而能够站在媒体面前,说出事实真相是唯一能够拯救我们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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