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星期二

江苏响水刑讯逼供案中案 2012-02-07 江苏响水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进兵因...

江苏响水刑讯逼供案中案

2012-02-07

江苏响水县公安局原副局长陈进兵因涉嫌去年中的一起刑讯逼供致人死亡案被拘押。目前法院正在审理此案。案件引起中国舆论的广泛关注,除了该案的"私了"费用高达一百七十八万人民币之外,该县公安局的角色也备受质疑。



江苏东台市法院,2月3日开始开庭审理陈进兵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案件,在此之前,两名具体操作的响水县公安局警察已经分别被判处一年和两年有期徒 刑。根据北京出版的《新京报》的报道,去年六月份,江苏响水县两名公安警察接受县公安局副局长陈进兵的命令,对在押嫌疑人戴某进行"特讯",结果导致戴某 非正常死亡。随后,陈进兵和死者家属达成协议,赔偿死者家属178万元人民将案件私了,死者家属承诺不要求进行尸体检验。随后陈进兵对抗保存尸体证据的县 公安局局长的命令,强行把戴某的尸体火化。报道说,随后,响水县公安局局长被调离该县,不知去向。中国一些媒体到当地采访时也完全无法接触到死者戴某的家 属。

中国网络作者刘先生介绍说,中国网络舆论对此案相当关注,关注焦点则集中在案件的三个层次上:

"所谓的第一层这个就 是本身刑讯逼供,然后致人于死;第二层是没有人承担这个责任,确实开了个所谓的公安局自己的内部会议,赔了178万的巨款来进行封口。这事本该平息了,可 是确又被揪出来。揪出来以后,这个副局长现在是成为了替罪羊。而正局长现在又被调离。所以这里面到底牵扯到什么样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可能第三层因素吧?"

刘先生表示,在中国大陆,在押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刑人员,在警方看管下出现非正常死亡的事件十分普遍,响水县的在押人员被酷刑致死案只是因为公安局的内部斗争而被曝光:

"大家特别感兴趣主要是牵扯到黑吃黑的内幕。过去是公安局的人整老百姓,这个案子反过来了。是公安局自己内斗,斗起来了。所以它的公安局长整副局长、盐城市整响水县、还有利用公款来赔款啊,反正这一切都牵扯到他们公安局自身的里面的黑幕,所以大家比较感兴趣。"

《新 京报》星期一发表评论说,响水县在押人员被酷刑致死案已178万人民币私了的钱,到底是属于国家赔偿,还是私人赔偿?这笔巨款是不是通过政府财政账户拨 出?被调离的原响水县公安局局长是否有包庇的嫌疑?公安局副局长陈进兵销毁证据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安局的集体决定?公众的这些质疑目前都没有得到澄清。

在美国的中国事务网站主编伍凡分析说,中国公安警察办理各类案件,主要依靠口供而不是客观物证,因此对嫌疑人刑讯逼供非常普遍,这也是中国大陆冤假错案越来越多的主要原因:

"比较典型的例子,你像重庆的公安局长被免职的王立军,他是典型的最有名的用刑,来打、威胁、恐吓的手段来办理案子。按照他们的目的,他们的方向去要求口供。所以就变成冤案、假案特别多。"

伍 先生分析说,在中国大陆,负责侦办案件的公安警察急于立功,破案压力过大,加上上级的命令,以及侦办中故意扭曲案件性质和真相,也是造成中国警方人员滥用 刑讯逼供的原因。被指控的原响水县公安局副局长陈进兵在法庭上称,他本人也受到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刑讯逼供,被殴打双腿和打伤拇指。伍凡表示,法制是制度, 在制度被破坏的情况下,任何人都有可能成为违法行为的牺牲品。

中国网络作者刘先生表示,目前中国大陆没有一个独立的司法体系,这也是中国警方刑讯逼供事件频发的制度性原因

"类 似这种稀奇古怪的置人于死地的案件很多。比如说大家以前听到的喝水死、躲猫猫死、俯卧撑死亡,其实都是类似的案件。但不同的是如果他的背后是政法委的第一 把手,那么这个案件几乎就是不了了之,就查不下去。就是公安局的局长或者司法的头头都被他所管辖。所以很多东西就没有办法查实下去了。"

在中国互联网上,举报公安部门刑讯逼供的指控比比皆是。刘先生表示,由于中国的司法制度不独立,而且缺乏自由媒体的舆论监督,绝大部分涉及警方的酷刑案件都被当局刻意掩盖,刑讯逼供所造成的众多冤假错案也是目前大量中国民众走上维权上访之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石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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