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5日星期五

中国拟严惩器官买卖

中国拟严惩器官买卖

拟议修改的中国刑法,将把强行摘取和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的罪行纳入死刑的量刑范围。社会问题专家说,中国社会应同时注重培育和鼓励器官捐献的公民社会意识。

*三读修法*

依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三读刑法修改草案,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18周岁人的器官属杀人罪,情结严重者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不得低于10年的监禁。

提交三读的中国刑法修正案,同去年12月二读草案在器官走私罪的量刑上有很大区别。二读草案将器官走私只定为有意伤害罪,对其量刑最高不超过三年监禁,刑事拘留或者社区监视。罪行特别严重者的刑期也不超过十年。

*器官供求*

目 前中国加强打击人体器官走私犯罪并非空穴来风。法新社说,中国全国对人体器官的急剧需求,助长了人体器官的黑市交易和非法掠夺人体器官的犯罪活动。中国媒 体曾经报道,政府已经对涉嫌从事器官非法移植的一些医院和医生展开调查。中国日报说,中国大陆每年进行一万例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等候器官移植的人约为一百 三十万人。供求之间的严重不平衡,刺激了人体器官黑市交易和非法摘取器官的犯罪活动。

*定罪有据*

中国民间机构“民生观察室”负责人刘飞跃对美国之音说:“现在确实存在恶意买卖器官,故意将人绑架之后杀死,然后盗取其器官。这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进行遏制,这也是一种杀人行为,《刑法》将其定为死罪有其依据。”

一些犯罪分子摘取儿童身体器官,刘飞跃对美国之音说:“这种现象是存在的,我们周围的许多家长就传言过,接触小孩要多注意一下,因为现在有专门贩卖器官的,把小孩(拐)弄去,然后贩卖他们的器官。”

*穷人谋生*

近年来一些中国穷人被迫将改变生活状况的手段转向自己的身体。中国日报援引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刘仁文的话说,一些穷人为赚小利而出卖自己身体器官,尽管可能是自愿的,然而这些人并不知道对身体的伤害。更为严重的是,非法器官买卖将伤害整个社会。

*培育捐助*

为 解决人体器官正常需求与刑事犯罪的关系,刘飞跃说,国家要双管齐下,通过立法打击人体器官买卖的同时,加强公民自动捐献器官的意识。他说:“我认为最主要 的是,一方面法律方面要严格管理。另外一方面,现在人体需求量很大,其他方面的工作也要跟上,比如说,培育人们自愿捐助器官的意识以及其他配套措施,例如 保密措施,甚至包括奖励措施等。这方面得工作要同时2开展。应该说,同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这方面还是比较差的。”

*传统观念*

中国社会对人体器官买卖历来有不同认识。一篇网上刊登的文章说,中国应该禁止人体器官买卖,因为这有损于社会主义国家的良好形象;器官买卖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一切都是商品”的独有特征,是人体社会概念的“极大贬值”。

中国人大进行三读的刑法修改草案如获通过,将于五月一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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